历经长达13个月,浙江省桐庐县上访“被精神病”非法羁押近2年致肝脏占位、核污染病体长出几十个肿块、全身浮肿、高血压等危及生命的钟亚芳,终于在2012年9月11日,收到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寄来的——钟亚芳诉杭州市公安局违法作出错误第139号《肇事精神病患者收容治疗通知书》,非法关进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收容治疗一案,预交诉讼费通知单(受理费50元)与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当日,钟亚芳即在桐庐县公安局等长期雇佣的社会人员跟随下,去银行缴了诉讼费,并把缴款单与地址确认书一并用邮政快件寄给了法院。 钟亚芳系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核医学科(简称浙一医院)核素误注事故受害者,为给在投诉过程中,再惨遭核素投毒致核污染及染色体异常基因畸变、肝损害、脑损害等无端面临死亡的单亲8岁女儿钟知含讨公道,被逼进京上访控告包庇凶手。 2009年10月1日上午,钟亚芳在北京公话亭打电话时被控告的对象周建杭亲自抓住(周建杭现已荣升为杭州市公安局滨江分局局长)。10月2日 押回桐庐后,即被非法关押在“桐庐—上海快乐度假村”67天(公安及鉴定书称之为“学习班”)。 期间的10月25日,不具主体资格的桐庐县公安局以《关于对重点信访对象钟亚芳有无精神疾病进行鉴定的报告》为由提供虚假鉴定材料并隐瞒钟亚芳家人非法委托司法精神病鉴定。 11月11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朱旭东与书记员在桐庐县公安局等领导的陪同下,来到度假村非法羁押室送达枉法判决,即钟亚芳诉浙一医院核素误注事故一案败诉的判决书。 11月17日,钟亚芳被桐庐县公安局与桐庐县卫生局15人强制押送到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在恐吓威胁下进行非法的所谓的“精神病鉴定”。 12月2日,狼狈为奸的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陈致宇等精神病鉴定人在违法受理后、又编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为案由,公然违背事实、违背法律地非法鉴定伪造结论为“(病程已逾两年)偏执型精神障碍、无受处罚能力、建议给予医疗监护”,且没有鉴定人员签名的荒唐不堪无效《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书》。 12月7日傍晚 ,钟亚芳被强行关进桐庐县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病房(因确无精神病,医生与护士没有跨进病房一步,也没有被使用精神病药)。 12月8日 ,桐庐县公安局依据其委托的无效虚假鉴定结论及强加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等呈批材料呈报杭州市公安局审批。 同日(12月8日),互相勾结的杭州市公安局审批人员公然违背《刑法》第18条及公安部等明确规定错误审批,作出荒唐内容为“钟亚芳家属:兹有钟亚芳因扰乱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经本局批准同意现已送杭州市安康医院收容治疗”的错误第139号《肇事精神病患者收容治疗通知书》。 12月9日,桐庐县公安局依据互相勾结的杭州市公安局审批人员公然违法错误审批作出的荒唐错误第139号《肇事精神病患者收容治疗通知书》,强行把一不存在刑事犯罪(只是被强加为“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二更没有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为“无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只是被非法鉴定伪造为“无受处罚能力的精神病人”,收容治疗两个条件都不具备的无辜核污染上访人钟亚芳非法关进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精神病院)“强制收容治疗”。而这一切,全由桐庐县公安局“一手包办”,钟亚芳的家人概不知情。 直至2011年7月22日,已致身患重病的钟亚芳以死相拼,才得以离开安康医院,由救护车接回家。至此,已被非法羁押在安康医院长达591天!而在此期间,却因钟亚芳言行、思维正常,根本没患非法鉴定伪造的“偏执型精神障碍”,而并没有被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使用过任何精神病药物进行“治疗”。在此期间,钟亚芳的年迈父亲也因承受不了残忍打击而一病不起。 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2010年5月26日 在武汉召开全国安康医院工作会议特别强调:决定强制医疗,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被强制医疗人员已发生了触犯刑法的行为,涉嫌犯罪;第二,被强制医疗人员是经法定鉴定程序,确认无负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14条规定:“可指定场所监护”,但其适用条件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退一万步讲,即便钟亚芳为核污染女儿维权上访就是公安局强加的“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就是精神病鉴定书中非法鉴定伪造的“无受处罚能力的精神病人”,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其法律后果只是“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杭州市公安局也无权作出错误第139号《肇事精神病患者收容治疗通知书》把钟亚芳非法关进安康医院“强制收容治疗”。 可以看出,穷尽所有法规,均不见将“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精神病人”关进安康医院“强制收容治疗”规定! 这是一起触目惊心的冤假错案! 但自2011年7月22日释放由救护车接回家后直至今日的一年多时间里,钟亚芳仍每天被桐庐县公安局等欺下瞒上荒唐以“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与“缠访户”名义雇佣的6名社会人员明目张胆24小时盯死看牢非法监视居住限制人身自由求生不能。钟亚芳被不准离开桐庐镇;走出家门就被花钱雇佣的社会人员跟随左右;甚至不准家人单独陪同接受手术等救治生命剥夺生命;不准去杭州、北京反映冤情;去法院开庭或看病必须经批准同意后,由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民警与桐庐县中医院保卫科人员及雇佣的社会人员3至4名非法看押押送。期间,因钟亚芳要离开桐庐去看病以救治生命,也因钟亚芳要去杭州反映冤情以及面见大接访的领导以纠正冤假错案,而多次被桐庐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的恶警在车站大庭广众之下暴力抓回,并遭恶警警告“没有我们领导的同意,不准离开桐庐!不准去杭州反映情况!!去就是犯法!!!…… 为此,惊天之冤求生不能的核污染上访“被精神病”致危及生命求生不能的受害弱女子钟亚芳呼请:各级领导、各位正义人士:关注钟亚芳诉杭州市公安局违法作出错误第139号《肇事精神病患者收容治疗通知书》,非法关进杭州市公安局安康医院收容治疗一案的审理;关注仍被桐庐县公安局等雇佣6名社会人员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求生不能钟亚芳的安危。 上访“被精神病”者钟亚芳的电话:15306516215 2012年9月13日
钟亚芳缴费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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