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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闫秀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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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民生编辑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9-09-20 2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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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秀兰
姓名:闫秀兰 |
姓别: 女 |
籍贯: 黑龙江省五常市 |
被关精神病院的时间 |
1997年8月8日开始被关精神病院半年 |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哈尔滨市精神病医院 |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闫秀兰,女,56岁,住黑龙江省五常市山河镇福安村马家屯。因不服五常市公安局对丈夫李春祥抢劫一案的处理,多次上访,被收容30余次。
1997年8月8日,在哈尔滨市信访办公室的授意下,哈尔滨市精神疾病鉴定小组认定闫秀兰患有精神病,闫秀兰被拘禁在哈尔滨市收容所和哈尔滨市精神病医院约6个月。
1997年9月22日,哈尔滨市精神病医院医生杨某捆绑住闫秀兰,病区主任刘鹏耀及杨某开始电击闫秀兰。先是从头部两侧电击十几次,然后电击双手,再电击双脚,总计电击几十次。期间闫秀兰昏死5次,抽搐多时。事后闫秀兰手指、嘴唇青紫,头发脱落,肝区疼痛,诱发冠心病,月经失常。10月3日,杨某把其他病人的停用药给闫秀兰注射,致使闫秀兰全身麻木,呼吸困难,不能入睡,脉搏不到40次/分钟,头痛加重不能动,嘴不能张开。杨某后来又在10月9日和11日加大此药剂量注射给闫秀兰,前后总计4次,致使闫秀兰心、肝、脾、肺、肾严重病变。 |
案件来源: 维权网http://www.weiquanwang.org/?p=7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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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编时间:2008-7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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