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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扬州陈有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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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4-07-07 1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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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陈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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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男 |
年龄: |
籍贯:江苏扬州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李典镇联桥村乔圩组4号 |
案件发生地 |
江苏 |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地方政府 |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13年4月底 |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5天后释放 |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江苏省仪征市精神病院 |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无 |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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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联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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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陈有才两次被相关部门送入扬州五台山精神病院检查,2012年10月19日第二次检查时,该院开出了利培酮口服液,被陈有才拒绝服用,百度搜索,给出这种药的治疗适应症为“急、慢性精神分裂症。急性和慢性精神分裂症以及其它各种精神病性状态的明显的阳性症状(如幻觉、妄想、思维紊乱、敌视、怀疑)和明显的阴性症状(如反应迟钝、情绪淡漠及社交淡漠、少语)。
河边走多了迟早会湿鞋,已经在精神病院门口徘徊两次的他终于被送进去了,陈有才介绍到“2013年4月底,被地方政府雇员在未鉴定的情况下,送入江苏省仪征市精神病院开始正式精神病治疗,我明白自己无病,所以坚持拒绝服药,并在里边吵闹抗议,再加上外面亲属找医院、报警等努力,关押五天后,被放了出来,结束了这短暂而恐惧的疯人院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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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http://www.aaa.aetdhfjgk.cf/a/lanmu51/dishijiuqi/2014/0207/9279.html |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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