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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宜宾市李秀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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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0-03-14 0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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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英
姓名:李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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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女 |
年龄:不详 |
籍贯: 四川省宜宾市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812厂江南分厂 |
案件发生地 |
宜宾市 |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812厂党委副书记袁玉梅等人 |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00年9月30日 |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2000年12月1日 |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宜宾市二医院精神病院科 |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偏执性精神病” |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2000年12月1日,我经过她们两个月的“治疗”,发现已患上了心脏病、胃胀、头痛、脚肿、腰也无法伸直,解大小便都非常困难并病痛难忍。 |
有否联络方式 |
无 |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李秀英自述:
因为9岁儿子罗斌和丈夫罗开清的冤死,我不断上访讨公道。
2000年9月30日上午,812厂党委副书记袁玉梅以我有精神病为借口,带领医生尹洪芳和厂保卫人员,破门入室绑架我到医院。在遭我极力反抗时,他们几人就强行将我按倒在地,脱下裤子,不知打了一针什么药,我马上就晕死过去。当我醒来后,发现自己被非法囚禁。尹洪芳为了给我打毒针、吃毒药,将我双手、双脚捆绑在床上。
2000年12月1日,我经过她们两个月的“治疗”,发现已患上了心脏病、胃胀、头痛、脚肿、腰也无法伸直,解大小便都非常困难并病痛难忍。为了掩盖迫害,他们进而伪造我患有“偏执性精神病”。我被放出后,自己花5000元请华西医科大学法医学技术鉴定中心做出司法精神病学鉴定(法技精[2003]字第023号鉴定)结论:“被鉴定人李秀英缺乏精神病的充分客观证据,故诊断偏执性精神病缺乏充分的依据。”由此可知,这伙人是多么恶毒。这都是共产党的党员、厂党委书记执政为民的杰作。 |
案件来源: 维权网http://www.weiquanwang.org/?p=196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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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时间:2010-3-14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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