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报警说:“我把病号打昏了”!年轻保安当街暴力殴打四十多岁的中年妇女,竟然一点负罪的感觉都没有,反而堂而皇之地向单位领导表功,他到底受的是什么样的教育,被灌输的是什么样的思想,值得让人深思!
自从葛志慧的住宅被大成金禹开发集团强拆后,便失去了人身自由,在7月16日的强制拆迁当中,葛志慧被拆迁人打昏后,就被送进医院抢救治疗,大成金禹开发集团便以护理照顾葛志慧的名义将其长期非法软禁,并限制葛志慧的人身自由。
2010年9月3日上午8:30分,丰台被拆迁户葛志慧要到北京市政府信访处反映被非法强拆的问题,看押她的两个保安跟随她到三里屯120车站等车,保安崔燕超拦住葛志慧不让上车,并对她进行拳打脚踢,保安将葛志慧打昏后,就给大成金禹开发集团经理打电话说,我把病号给打昏了,接着又给保安队长打电话汇报,病号已被他打昏的消息,那神情就好像他做了有生以来最光荣的事,最后打110报警说他把病号打昏了。
葛志慧被120救护车送到三里屯武警总队医院后,经医生检查,诊断为双肺挫伤出血、头外伤、双臂挫伤、胸腹血肿,直到现在葛志慧还没有脱离危险。
大成金禹开发集团保安崔燕超,无视国法,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殴打和他母亲的年龄相差不了多少的妇女,大成金禹开发集团的领导不但不安抚葛志慧,就连抢救费也不肯交,还劝葛志慧不要追究保安的法律责任,强迫葛志慧在他们的协议书上签字。
三天过去了,三里屯派出所拒绝给葛志慧做伤情鉴定,只告诉葛志慧说,他们将保安拘留五天,让葛志慧在他们的笔录上签字,葛志慧认为处罚过轻拒绝签字。
葛志慧的生命财产权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任何国家机关的工作
人员和任何单位不得以非法手段侵害、剥夺她的生命财产权。
倪玉兰
2010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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