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0年9月28日消息:今天上午,成都“链子门”案在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法院宣判,近十名维权人士被判有罪,实属少见。
据代理律师马小朋向本工作室介绍,第一被告鲍俊生被判“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成立,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曾理、黄晓敏、曾荣康被判刑两年半,刘继伟被判二年管制,徐崇丽被判一年管制,幸清贤、严文汉、陆大春都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今年2月23日在成都中级法院门口,数十冤民铁链锁手举着写有“冤”字纸牌要求司法公正,后来许多冤民及维权人士被当局抓走,该案被称为成都“链子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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