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城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颜晓富(已判刑)以权谋私,把温岭市太平街道山下金村33.5亩耕地作非耕地报批,报批时以道路拓宽为名批下后搞房地产开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和第76条,征地后不解决2800多名失地农民就业和最低生活保障。
2008年10月至2009年4月22日,山下金村广大村民要求管住违法违规用地建房,并在房屋前挂出“坚决拥护十三届三中全会”、“坚决反对违法违规用地”、“坚决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等六幅条幅,被温岭市政府认为都是犯罪行为,把为首的几位村民:周更明64岁、金志法70多岁、林贤青56岁、金健明41岁定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于2010年3月19日上午9时30分开庭,一旦罪名成立,他们就要坐牢,广大村民反映强烈,严重影响社会和谐。
山下金村广大村民
2010-3-15
周更明的传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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