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人:肖高升(肖青山)、男、1967年2月17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富田镇下厅村下江自然村45号、电话:13711910475、13434439146
被控告人:广州市越秀区拘留所
控告请求:
一、 责令被控告人立即停止侵犯被拘留人员的合法权利义务;
二、 责令被控告人赔偿控告人人身损害费1000元,精神损害费600元;
三、 责令被控告人公开书面向控告人赔礼道歉;
四、 收到控告信后,依法答复控告人。
事实及理由:
2010年3月30日,因为控告人在广州市南方日报社打门口外人行道上,宣传环保呼吁大家站起来,抵制工业污染,关注人类健康而遭到广州市越秀区公安分局暴力镇压,并且押送到被控告人处拘留7天,被控告人将控告人关押在拘留所6号窗,6号窗内墙壁上挂着一块写满被拘留人员权利和义务的牌匾,上面明确规定被拘留人员有:选举权、人身权(生命权、健康权、人格受到尊重、不受体罚和虐待、通信自由权)、认真学习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义务。但是,被控告人每餐吃的饭是发黄存放太久快要变质的大米做的,菜没有油,而且像煮猪食一样做出来的,没有一点营养价值,因为饭菜太差,每餐被拘留人员只吃了一半就吃不下去,就将剩下的一半倒进厕所造成巨大的浪费。室内的灯光不分昼夜地开着,天冷穿棉衣盖棉被24小时开着风扇,造成控告人和同窗的人经常感冒,出窗做笔录时管教强迫控告人和其他被拘留人员蹲在地上,控告人和其他被拘留人员的手机全部收缴扣押,不给控告人和其他被拘留人员通信,被拘留人员身体有病要求检查身体,被控告人不允许,只随便给几粒药丸。被控告人从来不给被拘留人员学习党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室内也没有报纸、法律法规的书籍,被控告人不给被拘留人员提供:牙刷、牙膏、吃饭的筷子、勺子、毛巾、纸巾、洗发水、沐浴露、肥皂、洗衣粉;有钱人可以买一次,没钱人只能用别人用过的很不卫生。
拘留室内从来都不消毒,有很多蚊子、很脏、很臭,被控告人为控告人及其他被拘留人员提供的棉被、棉衣都是别人用过的很脏很臭,有很多有害细菌,生活用水有股很大的异味,以上被控告人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控告人及其他被拘留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浪费了纳税人的钱。
控告人和其他被拘留人员每天都是吃饱了就睡,睡醒了就吃,像猪一样被圈养着,在拘留所7天的时间里,控告人询问了同窗每个人:你们有什么感想出去后想做什么?同室的被拘留人员:何小兵、李春安、林家荣、刘国印、安东尼、尼尔森、艾满纽、奥克、多尔,他们都说这里没有人权,把我们都当成畜牲看待,我们出去后要做更多更大的坏事,赚很多的钱,过逍遥的生活。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为了赚到更多的美金,大量拘捕非洲基督教徒(黑人),被控告人处关押的一大半都是非洲黑人基督教徒,每一个非洲黑人都必须交2000美金给被控告人,才能出去获得自由,交不起2000美金的非洲黑人就要关押十个月,身世十分悲惨。控告人十分想不通,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为什么为了美金什么都干的出来,这和土匪绑架有什么区别?这完全是给党中央胡锦涛抹黑,给中华民族抹黑。
被控告人本来是教育感化违法犯罪分子,反省罪恶认识错误弃恶从善的救人圣地,但因为被控告人和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没有人性,残酷的剥夺了被拘留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伤害被拘留人员的身心健康,导致被拘留人员不但没有反省罪过认识错误,没有重新做人的意向,相反被拘留人员整天都在想出去后如何骗人害人。
控告人认为:为了人类的共同利益而牺牲个人的利益及生命都是幸福自豪的,人生最高的境界就是:“发挥自身最大的本能去帮助那些应该得到帮助的人,勇敢大胆的去监督挑战枉法腐败权贵”。
共产党宣言、走社会主义道路是正确伟大的,我们就需要中国共产党每一位党员、中国政府每一位公务员履行其入党就职宣誓誓言,坚定不移地社会主义道路,共产党员、政府公务员不履行自己的誓言,偏离社会主义社会轨道,我们就应该勇敢大胆的监督他们,痛骂他们要求他们改进错误。
现在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政府、共产党员队伍里有许多枉法腐败分子、人渣、败类,而且这些枉法腐败分子掌握了大部分国家机器,但是最主要的国家机器(军队)还在以胡锦涛、温家宝、党中央手里,所以,我们正义人士不要担心,不要害怕,胜利始终属于勇敢正义。
虽然我们不是共产党员,但我们正在做共产党员应该做的事,我们维护胡锦涛党中央、国家宪法尊严权威,为民主法制和谐社会而奋斗,被枉法腐败分子抓去坐牢,是幸福光荣自豪的,这样更能体现枉法腐败分子的无耻。
我在拘留7天的日子里很高兴,因为我每天不用为外面那些烦心的琐事(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电话费)而忧愁,每天有充足的时间锻炼身体,还可以了解拘留所内的具体情况,告诉全世界人民被拘留人员的生活状况,同时有机会起诉公安局,控告拘留所。
为了表示正义不会被枉法腐败暴政打垮,2010年4月8日,控告人向法院起诉了越秀区公安分局,同时向检察院控告拘留所,2010年4月9日,控告人在广东省电视台、广东省公安厅门口抗议:要求越秀区公安分局局长“何钧启”腐败头子滚出党政队伍,下面是现场抗议图片。
此致
人民检察院、人民政府
控告人:肖高升(肖青山)
2010年4月11日
在广东省公安厅前
在广东省电视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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