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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维权人士彭新忠因“诽谤”被拘留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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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维权人士彭新忠因“诽谤”被拘留十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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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07-08 19: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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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观察工作室2013-7-8消息: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维权人士彭新忠今天联系本工作室说,他刚刚十天拘留期满获释。
彭新忠说他是6月28日被桂阳县公安拘留的,拘留罪名是“诽谤”。所谓“诽谤”,是指彭新忠在网上发布了反映桂阳县县委书记、公安局长问题的贴子和短信。
附彭新忠发布的网贴:
湖南郴州官场,在经历了巨贪李大伦(前郴州市委书记,已被判死缓,现羁押在长沙监狱服刑)、曾锦春(前郴州市纪委书记,已被执行死刑)腐败窝案的沉重打击后,几乎毫无反省和改进。一些官员的腐败及对举报人的报复与打击地残忍手段,比李大伦、曾锦春时代有过之而无不及。近期,郴州发生了三起灭绝人性的被举报官员滥用公权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特大恶性案件。三起特大恶性案件,至今被高高“悬挂”在月球上,被人观赏,无人处理。这三起案件是:“在职一级大法官刘国平举报北湖区法院司法腐败被双规一百多天遭刑讯逼供案”;“肖克将军亲属张长玉举报官员涉嫌嘉禾煤矿腐败遭黑恶势力毒打案”;“大学生彭新忠举报县委书记腐败遭劳教及在劳教所遭干警毒打案”。市委书记向力力,你有何脸面面对郴州五百万父老乡亲和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国共产党?!!
我,彭新忠,郴州民间反腐人士,曾因参与举报巨贪李大伦、曾锦春被判刑四年。走出监狱后,我仍然“恶性不改”,多次找一些腐败官员的“麻烦”,警告他们老实做官,真心服务百姓。为此,我和桂阳县委书记李向阳、公安局长胡永华成了“死对头”。这是桂阳官场众人皆知的。近三年,我因“扰乱单位秩序”和“诽谤李、胡”被公安局拘留了7次。在各种办公场所,胡永华对我这个张狂的“犯罪分子”一直是怒目相视。2013年4月26日,胡永华在他办公室非常粗鲁的强行抢去我手机,然后对我手机非法检查。在社会上我多次遭到各种不法分子的伤害,报案后,桂阳公安局从不处理。近几年,桂阳公安局从不保障我的人身安全。
可见,我这个民间反腐人士、“犯罪分子”和“清正廉洁”的桂阳公安局长胡永华结下了无法解开的冤仇!
令人不解的是,2013年6月16日(星期天),我在郴州“君林酒店”大堂巧遇了桂阳公安局长胡永华,胡主动向我打招呼。胡说:“彭新忠,你在这里干嘛?”我漫不经心的回了他一句:“我在这里等朋友。”我离开酒店时,发现公安局长的公务用车(车牌号:湘L39599)停在酒店门口。
回到桂阳后,有朋友告诉我,“君林酒店”是公安局长胡永华在郴州的家族酒店。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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