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季荆平,女,1961年11月出生,家住湖北荆州市沙市区胜利街112号。2009年胜利房管所所长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指使一群不明身份的社会渣子强拆我家,并将我儿李双双打成重伤终残,将我及我弟打成轻伤,为此我多次进京上访,却受到了有关权力部门的不断威胁,我全家人身完全得不到保障。 2011年11月10日晚,我为了阻止政府对我的家园进一步进行强行动工和保卫自身安全,我随身携带了一桶汽油守在自己的家园场地上准备自焚,晚上7点左右,我被一群人团团围住,其中有政府、房管所等工作人员,我问:“你们是干什么的?”他们回答说:“我们就是流氓”。我给政法委和公安局打电话求救,110随后赶到现场,警察贺福礼和刘干事让这些闹事者离开,他们竟自称自己是流氓,不肯离开,警察调来了消防车和协警,社区邰书记也来到了现场。 在警察的保护下,这种局面维持了约两个半小时,不知何故警察突然离开,我马上意识到可能要发生意外,我不再多想就把汽油往自己身上倾倒,同时听到信访局的人和其他一些人说:“烧死她,烧死她。”,这时四周就有烟头往我身上扔来,并引起了大火,我就失去了知觉。后来才听人家说我是被消防队的水龙头冲出火堆的,且因突然来水消防队员控制不好水龙头而将火土打到了一个消防官兵的身上而将其烧伤,事后我还到医院去看望了他。 到14日为止,平安无事。15日我到省厅反映情况,被荆州市沙市区公安局带回荆州,然后以扰乱公共秩序罪将我拘留10天,拘留期间用几十斤的手铐、脚镣将铐着,让我身心受尽了折磨,政法委、公安局领导多次逼迫我认罪,我实在无错可认。他们的行为纯属是一种打击报复行为,为此我天天在荆州市政府门前静坐,要求政府改正错误,平反我冤上加冤的冤案。 含冤人:季荆平 联系电话:15572067882 2011年12月1日 以下是季荆平抗议强拆及自焚时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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