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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湖北省宜城市鄢城办事处发生多起暴力征地         ★★★
[组图]湖北省宜城市鄢城办事处发生多起暴力征地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05-30 13:09

 

民生观察工2012年5月30日消息:今天,本工作室收到湖北省宜城市鄢城办事处龙头村、腊树村村民寄来的投诉材料,材料反映近年来鄢城办事处不断进行暴力征地、暴力拆迁行为,造成发生多起冲突、打人、伤人事件,以下是材料的详细内容:

 

宜城市鄢城办事处龙头村七组村民的投诉信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领导:

我们是宜城市鄢城办事处龙头村七组村民。自94年市委、市政府搬来后,其它单位也相继迁来的市人大、市政公司、规划局、市二中、人武部、开发公司等及配套设施:燕京广场、振兴大道、中华大道也先后建成,共占地140多亩。占用这些耕地,政府从来没按法定程序征地,没开过村民会,也没出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全是暗箱操作,胡作非为。这么多单位征地,村民从来不知道每亩土地补偿、安置补偿是多少。更别说落实社会保障费用和劳力安置了。政府及各单位先后共占地140多亩,村民4次共分约3000元左右补偿款。更令人痛恨的是94年建市委、市政府大楼占我组耕地30亩,不但没给一分钱,还要我们上缴农业费,只到2005年国家免交农业费为止。

由于我组紧邻市委、市政府,地理位置比较优越,因此成了鄢城办事处和村干部嘴里的一块肥肉。

2011年元月,鄢城办事处组织一帮恶棍强行抢占我们的耕地,他们手里拿铁棍、木棒、电棍等凶器,开着铲车,目无党纪国法,肆无忌惮要对我组农田进行破坏。村民们为了生存,不得不拼命进行反抗。他们怕造成大的人员伤亡,才不得不暂时撤离。但他们并没有善罢甘休,经常有恶棍在晚上推村民围墙、砸窗户、骚扰我们的正常生活。

2011年6月的一天,组里有一户一栋6层楼的顶层被拆,住在三楼的女主人江某见无法居住,又无处安身,情急之下要跳楼自杀,多亏村民经数小时劝解,才化解了一场跳楼自杀事件。

2011年6月30日,一帮恶狗拉沙到组里填路,遭到一位70多岁村民的阻拦,有几个恶狗冲到老头面前,强行把他拖开,还恶恨恨地威胁他:“再不让开,老子找人弄死你儿子、孙子。”把个老头气得半死。

2011年10月7日,开发商要在村民刘开英家开了十几年荒地砌围墙,刘上前阻拦,结果被拖、被打。恶棍包工头沈宗兵的老表还用砖头砸伤了刘开英。

2011年3月15日,村民齐小荣(女),家里无人,几百棵桔树、香椿树被毁;刘开英家几棵大树被砍,刘开英责问他们为什么要砍我的树?砍树的人说:“沈宗兵、沈啟文(恶狗包工头)叫我们来砍的,砍了你又能怎么样?

2012年3月16日,村民沈建新因老婆乳腺瘤在襄阳住院,他在医院护理,家里菜地被铲车推平,蔬菜、树木全被毁掉。他的80多岁老母坐在菜地号啕大哭半天,至今无人过问赔偿。

2012年3月14日,鄢城办事处女干部刘长梅、龙头村主任李秀梅、流氓包工头沈宗兵,带领七、八十人,他们手里拿着木棒、铁锹、电棍,开着铲车像日本鬼子一样浩浩荡荡进入本组,不顾村民的强烈反抗,强行把本组60多亩菜地里蔬菜、树木全部毁掉。现已被填上1-2米高的土,村民已无法耕种了。有村民曾问开发商,你们占我们的地有批准文件吗?我们和你们村、组签的协议,要什么批准文件?我们虽然多次找市政府、鄢城办事处索要、查看批文,但至今他们拿不出批文来。

因征地、拆迁,我组村民多人被打。村民胡小琴家里水管被开发商的车压坏了,她多次找开发商修理,赔偿没有结果。一次,她在一家楼下站了一会,开发商的人马上大声呵斥她,这是我们买的地,你不能站在这里。她因索赔,又遭到开发商的欺压,更看到村、鄢城办事处、市政府他们上下勾结,胡作非为,糊弄百姓,自己又没田种了,感到今后的生活无望、渺茫,遂于2011年11月15日割腕自杀,所幸被别人发现早,没有生命危险,但已致残。

4月28日,本村已脱产的老干部段某,对曾是她老领导的何某说:“这哪里是征地啊,简直是无法无天抢农民的土地啊”。老领导听后直摆头叹息。

化解乌坎村事件后,2011年12月26日在广州召开的全省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省委副书记朱明国说:“现在一些国家干部哪有想过农民没地吃什么,没地我照吃好粮,不种地照吃好粮,不养猪照吃好肉,甚至不用上街,当着官有人送。他哪里想老百姓之艰难啊”?他还补充道:“群众被激怒起来了,你才知道什么叫力量”。

为了我们今后的生存,为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根据国家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5号《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现我们提出以下要求:

1、凡征地前没有召开村民大会,举行听证会,没经村民讨论、同意的,没出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补偿公告的,被视为违法征地,要追究主要人违法乱纪责任,以儆效尤。

2、按法定标准给村民征地补偿。

3、按规定落实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和劳力安置。

4、要求公开公示政府、村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合同)。

5、要求村委会公布历次征地补偿收支明细帐。

 

龙头村七组全体村民

2012-5

宜城市鄢城办事处腊树村民的投诉信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领导:

谁在疯狂掠夺农民赖于生存的土地资源?

我们是鄢城办事处腊树村四组村民。2011年4月份,既没有召开村民会,也没出征地公告,有关部门就和村、组干部对各被征地户的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进行评估了。政府这种违反征地程序、暗箱操作、没有丝毫公开、公正、透明,不顾农民生死存亡的违规违纪的作法,引起了村民们的强烈反对。

土地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土地已成为地方贪官酷吏疯狂敛财的摇钱树;土地已成为贪官、所谓的民营企业家恶棍们相互勾结、欺上瞒下、倒卖、囤积居奇、巧取豪夺、暴富的宝贵资源;土地已成为农民的伤心地。农民已成为贪官们的唐僧肉,他们的魔爪已渐渐掐紧农民的咽喉,已到了逼良为娼的地步,中央的各项政策、法律,包括宪法,在地方政府官员们心目中已变成了一纸空文,根本不受这些政策法律的约束,他们根据自己的好恶、利益得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们的心目中,哪有百姓?哪管百姓的生死存亡?哪有什么党纪国法?有了权力就有了一切。

这次被征地的有90户左右。8月份,村里以治保主任胡发成为主,组里有二个村民代表,组成三人小组,他们每天要做的是:游窜各被征地户,劝说他们签名领征地补偿款。他们游说这些被征地户签名的方式可谓五花八门:有的户要盖房子,如果不签名就不允许搭电、如有的户有些迷信思想,家里有几个人视力极差,说房子前面有个障碍物需拆除,游说小组同意了,但该户签名后,他们又撒赖不认帐;只要是能诱导你签名,什么卑劣手段都可能用上。

这次征地如果要和被征地村民签协议,也只能签征地补偿、安置补偿等协议。但是,与被征地户签的却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该《协议》制作的权贵们简直是对他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征收条例》两个法律的亵渎与白痴!该《协议》连被拆迁房屋面积、什么结构、新旧程度等主要内容都没写上,算什么“拆迁协议”?这是糊弄被征地户的欺诈《协议》!

权力可以胡作非为,权力可以指鹿为马,权力可以草菅人命,权力可以在一定时间、一定地点限制你的人身自由……凡是不在阳光下运行的权力,就是他娘的包藏祸心十恶不赦的东西!(《协议》附后)

3月29日,安装下水道的施工人员没征求被征地户的意见,擅自在该户责任田里挖沟埋下水道,引发矛盾,经多人劝解,才没发生暴力冲突。

4月2日,填土的施工方,也没征得被征地户同意,擅自往该户责任地填土引起冲突,据说他们还请了十几个混混来恐吓助威。如龙头七组、八组、在征地时,多人被打,有的被打伤。

这些强行征地者们为了达到目的,有的从红道上动用公检法队伍,压阵造势,逼你就范;有的从黑道买凶杀人,明火势仗,压你屈从。一个人民政府给不了一个人民丝毫的安全感,要这个人民政府有何用?放眼锦绣山河,难掩遍地血雨腥风,满街狼犬横行无忌。

前面说的,以村治保主任胡发成为首的三人游说小组,每天都在餐馆吃喝,截止到现在,时间长达8-9个月,任务还没完成。他们饱肥私囊,吃的是村民的肉,喝的是村民的血,他们把村民的肉吃完了,血喝尽了,最后就是只有敲骨吸髓了。这些上级政府是如何监管的?是放任自流还是上下勾结?还是同流合污?

近期,为了加快沟西片100多亩地的填土进程,为了加大对被地村民的震慑力度,为了有效制止被征地户的反抗,警察也奉命到现场坐阵。其所请红黑二道齐上阵了,这就是那些吃着人饭,干着畜牲勾当,良心氓灭的、口里还高喊执政为民的权贵们对被征地、被拆迁弱势群体的贯用阴招!草根们,是认命?是哭泣?是抗争?不过,权贵们对你的哭泣是不会有丝毫同情的,你的认命正是他们需要的。

2012年温总理在工作会议上作的报告表示“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我们这里每户大多只一亩多或二亩地左右,按每亩地补偿区区28600元的补偿标准,这些村民今后如何生存?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征收公告办法》第14条第二款规定:“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有权要求依法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为此,我们提出如下要求:

1、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征地,不能违法征地。

2、停止对被征地户的利益,权利的侵害,确保被征地户的合法权益。

3、按2008年6月1日执行的中央15号文件《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落实被征地户社会保障费用和劳力安置。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征地信息公开 ”之第二章第九条第一款: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第二款: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规定,要求公开政府或村委会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合同),并交村民讨论、同意、监督。

5、要求出示征地公告,还村民一个知情权。

 

2012年5月

 以下是二个村冲突打人的相关图片: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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