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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李勇涛房屋被暴力偷拆,中国公民“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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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李勇涛房屋被暴力偷拆,中国公民“尊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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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勇涛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08-23 0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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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勇涛,男,三级残疾,武汉市汉阳区人,居住武汉市汉阳区五合湾36号,家父李文友(已病故)系武汉市汉阳区五合湾36号所有权人,该结构为砖混三层半楼房,一层自住,二、三、顶半层出租,月租金共计3000多元,父母考虑我身残无生活来源以此房产养家糊口,《私房出租治安安全许可证》编号:武公阳五字第0246号。 现将我家房屋历史简单介绍一下:1949年前即祖居汉阳靠近现在的汉阳火车站附近的回民湾,1957年前后国家修铁路将我们家划到五里墩,五合湾35号居住,期间多次维修,后于1986年我父亲李文友及其兄弟李四货,将老房子经合法审批后重新改建,又于1990年前后再次维修加层并分割分户为35 号由李四货一家居住,36号由李文友一家居住。我家36号房产证面积207平方米,实际建筑面积250多平方,《土地使用权证》编号:武房地籍阳房第70005,《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武房权证阳字第200207903号(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 自2010年11月起武汉市汉阳区五里墩“红光科技集团”(原为武汉市汉阳区五里墩村红光大队,下称“红光集团”)和启源拆迁公司合谋利用和培养社会黑恶势力采取各种卑劣手段非法征收土地,断电、断水、断路制造无法居住,逼迁、诱迁、偷拆、暴力毁房,多次打伤当地居民、致使守法公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损害、居民合法权益无法保障,民怨四起。 更可气的是2011年12月27日24时—28日凌晨2点钟,我上述房产在没有任何被告知、产权人等并不在现场以及和所谓的‘拆迁办’没有办理任何拆迁安置手续的情况下将我房产价值300多万元非法偷拆,造成损失达7万多元,导致我们生活无着落。 我们向武汉市汉阳区公安分局报案,汉阳区公安分局依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对此立案,编号为“阳公(五)刑立字【2012】第462号”等,至今汉阳公安分局称还在侦破过程中.......。 我们多次为自家房屋被拆迁部门非法偷拆而逐级上访,反映“红光集团”等非法征收土地,雇佣黑恶势力暴力拆迁,要求区政府解决问题。可是汉阳区政府某些领导对于我们反映的问题一直口头敷衍搪塞,巧言糊弄,不监管不处理,不采取措施解决问题,导致那些偷毁、偷拆我家房屋的犯罪分子;以及躲在他们背后暗中操作的贪官污吏们一直还在逍遥法外!他们为了偷拆房屋的爆利,已经丧失了人性,这不仅仅是让他们坐牢关起来的问题;而是这个社会、制度、法律、道德沦丧共同产生毒瘤的问题;而铲除这个毒瘤,就需要整个社会有良知的人们来共同来完成。 为此,本人诉求如下: 1、我上述房产土地使用权未作合法有效变更、转移,他人无权擅自使用。 2、查清违法肇事者,依法严惩犯罪团伙;赔偿我房屋非法毁灭所造成的损失。 3、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恢复我房屋原状,或在商业市场价的基础上,妥善解决我房屋补偿安置事宜。 致 礼 信访人:李勇涛 电 话:13006364663 2012年8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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