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事实上我很不明白,国家对残疾人企业很扶持,为什么你们那里的拆迁对你就那么不公平?
路:其实,我在此事后才明白一件事情,但是已经晚了。拆迁完后,我曾几次找区委协商有关拆迁补偿事宜,都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在一次商谈中,曾有几名办事员对我讲:“你不会办事,拆迁补偿政策出入很大,你怎么不明白……?”他们这么一说,我才算明白了。可我还是无法做这样的事情,因为按照当时的政策,我那600多平米厂房,每平米要给我至少1000元补偿,一共就是60多万元。这笔钱也就是刚够我重新生产的,我给他们分一部分,我怎么生产?
民生:看来你没有领略这里面的潜规则啊。
路:是的,我没有领略到,就算我领略到了我也不能助长这种歪风邪气!
民生:我注意到你手中有一篇报道,这是什么内容的报道?
路:这是中国经济时报的一名署名为谢光飞的记者写的报道,标题是《强制拆迁违反<刑法>》。这名记者是这样写的:《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位记者还例举了《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百六十三条等法律条款,予以说明强拆违反《刑法》的具体情节。按理说,他们这些政府工作人员,应该是知道这些条款的,但是他们依然对我进行强拆,而且还不给任何补偿。要不是我多方争取,我连那26万都得不到。
民生:那你是否给律师看了这个报道?
路:那又有什么用?我真不知道我花钱请的律师在这个案件中起了什么作用!在整个案件的代理过程中,我几乎没看到他的作用!但是,我也能理解他,在这种民告官的案件中,律师又能起什么作用?还不是花架子一个?也就是我糊涂,找了律师,我要不找律师,钱也不会花得那么多。我不过就是不甘心,还抱有一些希望,谁知道是这个结果。
民生:请问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上访的?
路:我是从2004年的11月份开始上访的。一开始我就在区里、市里上访。看没结果我就跑到了北京。这几年来,我给相关部门非挂号信寄了60封,挂号信寄了50多封,快递也寄了好几封。我有限的钱就用来做这些事情了,但是一点结果都没有。
民生:你这几年来肯定吃了不少苦吧?
路:是的。就因为拆迁补偿不公问题,我的妻子和我离婚了,女儿判给了前妻。这些年来北京上访,我一开始还能住得起5块钱的旅店,后来住不起店了,我就睡马路边,桥洞下……
民生:我真的不知道你的事情将会怎么解决,解决到什么程度,我只能祝福你了。
路:谢谢,我也对我的事情很迷惘,不知道是否会有一个解决的可能。
民生:好,谢谢你接受采访。再见。
路:也谢谢你关心,再见。
民生观察志愿者原野
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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