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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均平:我的血泪控诉书         ★★★
舒均平:我的血泪控诉书
作者:舒均平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0-09-12 23:41

 

尊敬的部队首长:

您好!我叫舒均平,是吉林省军区延边军分区边防三团现役待安置上访干部,1965年出生,1983年入伍,1988年毕业于大连陆军学院。我在边防三团任排长期间,因个人婚姻恋爱的事情误会了团政委于文河的意图,就无辜地遭受部队干部部门长达3年之久的整治迫害。1991年12月29日,延边军分区干部科又作出了《关于撤消舒均平干部职务取消军衔改按义务兵复员处理》的秘密虚假处分命令,他们不让我履行离队复转程序,不办理正当的转业手续,强行逼迫我离队在外流浪上访,至今为止已有19个年头。该处分命令既违背了组织处分程序,又与事实严重不符。吉林省军区政治部信访办于2007年12月29日给我的《书面答复》,直压到2009年3月份才用传真传给我(见附件)。该《书面答复》为了维护过去的错误决定,严重歪曲事实,隐瞒真相,致使我上访问题的处理解决一拖再拖。为了使首长了解事实真相,现就该《书面答复》几项荒谬不实的内容控诉如下:

一、“超假75天”的事实真相

《书面答复》第一项说我“经常不假外出,逾假不归。”这是一个典型的捕风捉影的胡编乱造。1990年4月至12月,我利用节假日,请假外出10余次确有其事,但并不是私自离队,更没有44天之说。我在这8个月的时间段里请假外出10余次是正常的,何罪之有?

1991年1月17日,我回湖北休探亲假也确有其事,但处分材料和书面答复上都说我5月7日才归队,超假75天却是谎言。按照他们这些材料上的时间推算,从1991年1月17日至5月7日时间段是111天,扣除正当的假期时间25天(91年部队干部法定探亲假期是25天,92年之后部队干部法定探亲假才改为35天),超假时间应当是86天而不是75天,牛头不对马嘴,谎言不攻自破。事实上,我休完探亲假25天后,于1991年2月11日就到达了长春,向吉林省军区玉宗焕政委、干部处刘长福处长反映我当时在部队里长期遭受团政委于文河整治迫害的事,当时在长春滞留7天时间。之后又到延吉市向延边军分区韩南骏司令员和干部部门反映情况,在延吉停留8天时间。但在长春停留时,我已经打电话向团干部股陶汉军干事请假说明情况了,并得到应允。2月底我到达边防三团驻地后,于文河因我告他的状更加变本加厉地整治我折磨我,我于4月下旬不得已又到长春、延吉向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我被迫害的有关情况,时间大约7天。1991年10月份,我又先后两次向上级领导反映有关我受迫害的情况,最后一次我从珲春行至图门时被于文河派人制止并带回团驻地。这样,他们把我这些不在驻地营区时间、正当假期时间和平时节假日请假的时间累加拼凑起来,诬蔑我1991年春节探亲假超假75天之久的时间。在我离队之前,他们谁也没有说过我有超假75天的说法,只是后来在我离队整我的黑材料上才有的。至于他们怎样凑足75天的天数,到现在还是个谜。他们这样做,显然是在实施不可告人的栽赃陷害的目的。

二、正当婚姻恋爱遭人诬陷的真相

《书面答复》第二项污蔑我说我“乱搞两性关系,致使受害人玄某怀孕6个月后大出血,不得不做剖腹产手术。”这种无中生有的谎言真是令人作呕!无耻之极!我和玄冰梅正当接触不到四个月时间,哪来的怀孕六个月呢?大出血后做剖腹产手术的举证材料、住院病历在哪里?事实上我与部队驻地附近珲春市女青年玄冰梅是正当的恋爱关系,并正筹备1990年底结婚时遭人暗算,被于文河派人强行拆散。因为于文河认为我找对象找错了、乱谈恋爱,说我对婚姻恋爱的问题处理不妥当。当时玄冰梅在遭人逼迫时,不得已先向我提出分手。我与玄冰梅分手时,从来没有听说过她已怀孕,更不存在“她怀孕6个月后大出血,不得不做剖腹产手术”这一弥天大谎。玄冰梅后来只不过充当了一个既是被利用者又是受害者的双重角色。而于文河授意要我认识的那个对象根本没有与我正式见面,我与那个人没有建立任何的恋爱关系,事至今日我连认识都不认识她。这是一件多么荒唐的事情!这也是我无辜遭受部队长达22年迫害的最初起因。关于我当时在婚姻恋爱中所遇到的错综复杂的关系,我请求专门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和组织作一次详细的反映。

三、我的转业申请书是在怎样的胁迫下写出来的

我就读于大连陆军学院时,军政各科成绩优异,军政素质在同届毕业学员当中名列前茅。毕业后分配到吉林省军区边防三团,任劳任怨,性情温和善良,本来正是我精忠报国为国防事业建功立业的大好时候,可是因我个人婚恋问题误会了团政委于文河的意图,而遭到部队干部部门长达3年的恶毒整治,以致发展到后来被战士围攻、刁难、暗中看管等严重非正常现象。《书面答复》第三项、第四项内容,纯属玩弄权术的文字游戏,但可以作为1989年至1991年这个时期遭人陷害的反面证据。我的前几份转业申请书就是在这种严酷的胁迫下写出来的。

特别是在1991年5月的一天,时任团政委的于文河看到这么长时间还抓不到整倒我的把柄,就指使一群战士制造事端对我围攻毒打。一个名叫李小宝的战士用一根大木棒劈在我的头上,我当场就昏迷过去,其脑震荡后遗症到现在还经常发作。事发后的第二天,团政治处主任任宝玉、干部股干事陶汉军、二营长谷德才、教导员高振玉等四名同志曾先后两次来处理此事,任宝玉在找我谈话时说:“你写的转业申请于文河政委说仍不合格,申请书上你必须自己写明你能力差,素质低,不能胜任部队工作,你必须自己写明按战士复员也可以等字样才能过关,不照办的话,这些人非整死你不可。”同时,他们还派兵对我严加看管,不让我出门,连上厕所还有两名战士跟着。(其证据参阅(1991)延政干令字第32号秘密处分命令第二页第三项内容和我本人头部遗留的伤疤为证)。在这样的胁迫之下,我为了逃命,只好按照他们所说的写以后的两份转业申请书。他们就凭后两份申请书上的只言片语,欺骗上级组织,说我本人自己写申请要求按战士复员的,并捏造事实,编造没有政策依据的虚假秘密处分命令,不履行正当的处分程序,偷偷地塞到我的档案里去。他们偷换概念,以此来强行代替一切转业手续和法定的转业程序。

我国《民法通则》第58条第3款明文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作的行为是无效行为。”不仅如此,从1991年12月离队至今,部队一直不为我办理相关的离队手续、转业手续和领取相关的法定费用。这充分说明到目前为止我根本没有造成离队复转的事实。那么,我的那份干部财政供给关系究竟被他们弄到哪去了?这个财务实力指标是不是被他们卖给别人了?卖给谁了?卖了多少钱?这个钱又被哪些人瓜分了?我曾反复地向部队有关部门追问,他们始终避而不谈这个问题。

四、假处分在我离队前到底向我有没有履行程序的问题

《书面答复》中第五项中说时任团政治处主任任宝玉、干部股干事陶汉军、二营长谷德才、教导员高振玉等四名同志一起找我谈话,并宣布了上级对我的处分决定,答复中居然还说我当时表示没意见。这种移花接木的造假手法堪称千古一绝!上文已经谈到这四个人是来处理团政委于文河指使战士殴打我的事,并曾两次胁迫我按他们的要求如何写转业申请。他们根本就没有向我提及行政处分的事情,这时候的秘密处分命令他们连编造出来都没有,何谈向我宣布处分呢?我的签字又在哪里呢?事实上,该所谓的处分命令在1991年12月份在我离队前根本没有向我宣布,没有见面,没有向我本人下达书面文件,更没有让本人签字和履行行政处分的一切程序,是在我离队时临时偷偷地塞到我档案里面去的。当年逼迫我离队时有两名湖北籍干部蒙骗我叫我先回父母老家等候组织安排,并把我的原始档案秘密地移送英山县地方民政局。在我等候办理转业手续和工作安置的第二年,民政局的同志才告诉我,说我档案里有处分,并把处分材料复印给我。

众所周知,处罚部队干部,违纪行为是由部队纪检部门经办认定处理,违法行为是由部队司法部门经办认定处理。而当年经办我的这些不伦不类的处分材料时,既没有经过纪检部门,也没有经过司法部门。单凭这一点,就足以证实我当时既没有违纪,也没有违法。那么从何而来的“撤消干部职务取消军衔改按义务兵退伍处理”这一严重的结果呢?原来这是当时部队干部部门一手炮制并凭空捏造而成的假处分。他们这种肆无忌惮的造假行为,真是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另外档案是随着财政实力指标走,部队当时根本没有办理我的复转手续,我本人又没有领取相关的法定费用,我的档案凭什么移交给老家地方政府部门保存?我的报到落户手续在哪里呢?

五、我的信访责任归属问题究竟是在部队还是在地方?

《书面答复》最后谈到“延边军分区就我的上访问题专门派人到湖北省英山县民政局、公安局、信访局、人武部等部门沟通协商,帮助解决困难……”请问这些地方政府部门能帮我这个还没有办理离队手续的现役干部解决什么问题?他们与我的那个假处分有什么关系?据我了解,延边军分区派的人当时就遭到湖北省英山县有关部门义正严词的回应,有2008年地方组织写给总政信访局的信函为证。事实上我的离队手续、转业手续及落户报到手续部队一直没有办理出来,更没有与湖北英山有关部门发生交接关系。更何况在我逼迫离队流浪上访这19年时间里,我在湖北英山没有户口,没有住房,没有妻子儿女,没有任何性质的工作单位。我19年的乞讨流浪生活也不在湖北英山。我唯一的亲人年迈的母亲一直跟随我弟弟生活,与我没有任何的生活上的关联。我的生活基础根本不在湖北英山,与湖北英山政府部门没有任何的关系。延边军分区之所以派人要这么做,其目的是为了混淆视听,企图转移信访责任,拖办或者拒办我的转业问题。

现在一些知情的有正义感的老同志愿意站出来为我当年蒙冤受屈的事作证,其中有:原吉林省军区司令员陈兴印同志(现住长春市南关区清明街84号)、原吉林省军区司令员周在康同志(现住长春市朝阳区新华路1233号)、原吉林省军区政委施韶平同志(现住吉林省军区德惠路招待所小院)、原延边军分区司令员韩南骏同志(现住延边军分区家属院)、原延边军分区干部科长乔中山同志(现转业到延吉市公安局),只要部队组织和有关部门找他们了解情况,他们都愿意说出事实真相,并出示有关的书面材料。敬请部队组织派人前去调查核实。

尊敬的部队首长,我是一个没有犯过任何错误的部队干部,仅仅因为个人婚恋问题误会了领导的意图,就遭受部队整整3年的残酷迫害,部队捏造的假处分又让我饱尝了19年的流浪上访之苦,现已年过46岁仍孑然一身。我现在连个落地生根的地方都没有了。我一生中最好的光阴、政治前途和婚姻家庭都葬送在这件荒唐的事情上。我为了上访讨回公道,欠下外债20余万元。我的身心健康遭到了极大的摧残,现身患多种疾病。我的父亲因我蒙冤受屈的事曾两次中风,于2008年悲惨地离开人世。我二十二年的悲惨遭遇引起了军地两方组织和国内外媒体的高度关注和极大的同情,但我不以个人恩怨出发向部队组织讨价还价,我只要求部队组织撤消那个荒唐的假处分,按照有关转业政策办理我的转业手续(病退),处理好相关的善后事宜。请部队组织不要让我再失去对共产党执政理念那仅存最后一线的信仰,还我清白、还我正常生活和为社会做事的权力。临表涕零,不甚感激!

                             

 

 

吉林省军区现役待安置上访干部  舒均平

                               电话:13269529157(北京)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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