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10年10月3日星期日,我的家在6年前被武汉市江汉区政府美化家园专班“美化了”;无家可归。我穿上冤衣站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门口继续流浪。
武汉市江汉区政府拆我有(土地证、房产证、工商、税务、环保、卫生)六证的商业门面房,帮武汉市亢龙太子酒轩有限责任公司拆迁;武汉市亢龙太子酒轩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地块上建了一个豪华酒店。
武汉市江汉区政府充当了拆迁公司,武汉市亢龙太子酒轩有限责任公司得了实惠;武汉市江汉区政府要武汉市亢龙太子酒轩有限责任公司出钱解决问题,武汉市亢龙太子酒轩有限责任公司认为陈明光的房子不是我拆的,与我太子无关。他们相互推诿,导致我的问题6年不能解决;我冤啊!
今天有四位男青年看见我穿冤衣站在武汉市江汉区政府门口对我竖起大拇指,有很多行人关心我,还有好多人拍照,我很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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