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居民陈世兰,女,59岁。因2003年全家都下岗,在为家人找工作了解到中介市场的违法和混乱,经合肥市劳动保障局特批,发给“职业介绍许可证”, 带领家人自主创办“创博中介公司”,为下岗失业职工、社会待业人员、推荐就业。我的创业成功,分别被评为合肥市和蜀山区03年04年连续两级再就业明星, 05年被合肥市劳动保障局推荐为国家劳动部授铜牌的“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受到合肥市多家新闻媒体的反复报道。正当我的创业将要步入做大做强时,因被人妒忌误解,04年8月24日当晚我老俩口下班回家,骑车刚到家门口,被三人堵住持菜刀、铁钩子、木棍将我们无辜打伤。案发当晚由邻居将凶手的行凶凶器交派出所的接警警官,我们多次请求处理打人凶手,合肥市西园派出所一直久拖不处理,被迫无赖,我们于04年10月8日向蜀山区法院民庭起诉,要求打人凶手赔偿我们的治伤费用。后在派出所的袒护下,将正在审理中我为原告的民事案子中止审理,由派出所人为制造(叫一个不在现场的人做伪证:你就签个名我们给你保密)的虚假伪证作为立案依据陷害我是“犯罪嫌疑人”。经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在庭审中没有任何能证明我是“犯罪嫌疑人”的事实和证据。蜀山区法院以“本案起诉的事实不清,查无证据,指控‘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罪不成立,驳回起诉。”于09年1月将案件退回派出所。
在我被冤枉陷害过程中,多次被派出所强行传唤逼供、被书面传唤、被监视居住。在巨大精神打击的强压之下,我仍然免强支撑着坚持创业,经常是眼泪伴我痛苦度日,精神恍惚中,在为给下岗职工找就业岗位途中出车祸,人被车撞成颅骨局部粉碎性骨折,七孔出血,重度昏迷六天……经抢救才死里逃生。至今仍留下左耳永久性耳聋、面瘫、抖动性抽搐、失去嗅觉和味觉等严重后遗症。为弱势群体推荐就业的“合肥创博中介服务有限公司”被迫关闭至今无法恢复经营。
既然我被冤枉案件被法院“查无证据驳回起诉”,09年元月退回公安,在合肥市蜀山公安分局的信访中,蜀山分局的一把手路局长对责任人全部调离后,对责任单位造假证据冤枉我的事实一直否认、推诿、敷衍、拖延、蛮横瞪眼,甚至屡次粗暴拒绝接访。拖了14个月才给出与造假证据根本无法连接的信访答复意见;迫使我只好被动前往合肥市公安局复查,得到的仅是官官相护的复查结果;我又一次被动性前往安徽省公安厅配合复核,得到的复核结果仍然是丝毫不提派出所伪造假证据冤枉我的事实,丝毫没有给出伪造假证据的执法错误给我造成严重伤害后果的处理意见。我被冤枉案件案情并不复杂。为什么在区、市、省连续三级信访结论全部都是不提执法错误?不提对无辜百姓因被派出所伪造假证据,冤枉陷害而导致严重伤害后果的事实,没有任何纠错、警示和对被伤害人的补偿安慰处理?
我不但没能讨回公道,还又在信访中一次次遭受打击和被羞辱。在春节前被拒绝接访的绝望中我在蜀山分局六楼顶上想了断5年多被冤枉陷害的痛苦,是值班民警将我抢抱下来才幸免我跳楼寻短见未遂。由于我有失理智的绝望,在今年2月9日蜀山分局给出信访答复意见,但仍然是与路传望局长每次接访意见一样,极力否认办案人叫一个根本不在案发现场的假证人:“你签个字,我们给你保密”的虚假伪证事实解释说是正常执法,不是错误。并且在信访答复意见书上还以“此案虽然退回分局,但案件仍然在侦查之中”蜀山分局以“案件仍然在侦查之中”的推脱之词,为执法错误事实的否认、推诿、敷衍,准备无限期的再拖延下去。
我不服!我在屡遭粗暴拒绝接访的羞辱中,从冬跑到夏,又从夏跑到冬,我多次屈辱下跪喊冤,呼唤恳求他们能看在我们全家都下岗的份上,尽快解决还我清白,让我们全家能恢复创业,有碗饭吃。我多次的恳求也没能唤起他们对我被冤枉陷害人有丝毫怜悯的愧疚之意。恳求呼唤胡锦涛主席!恳求呼唤温家宝总理!受害人的和谐在哪里啊?腐败的贪官们:我们喝着相同的水,流着相同的血“人之初,性本善”啊!你们拿着国家的俸禄,为什么不能客观、公正维护被伤害人的合法权益?用你们的依法行政,从源头上抑制上访,维护党的形象。
我被冤枉陷害案件的发生,实属在那大批大批人下岗,许多企业转轨改制的特别年代里,我为弱势下岗人推荐就业,主动充当政府好帮手,是做好事做出的祸,在近6年来的上访中,吃尽艰辛羞辱,早已千疮百孔。但我坚信只要共产党领导就总有一级会讲理,总有一天要依法还我清白!
含冤申诉人:陈世兰
201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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