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保障受害人诉权、启动人大质询程序
2010年3月24日
山西省新闻办就“疫苗事件”召开十分钟的新闻发布会后,北京律师李方平及杨学林为山西省政府及人大常委会出具了一份“法律意见书”。两位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两机关在处理“山西疫苗事件”中应保障受害人诉权、立即刑事立案侦查、限制相关责任人出境、启动人大质询程序。24日下午,法律意见书已通过特快专递寄往山西省人民政府及山西省人大常委会。
李方平律师表示,“山西疫苗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很多,但最严重的是法律规则缺失。在事件初露端倪时,如果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立案,如果公安机关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要求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就不会引起这么严重的后果。亡羊补牢,时犹未晚。当前,除了要做好保障诉权和刑事立案侦查工作外,及时限制相关责任人出境和启动人大质询程序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这样才利于避免事态扩大,利于公众了解真相。
对于这份“公民法律意见书”的起草过程,两位律师表示难度并不大,他们只是运用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去做一个公民的应尽责任。
新闻联络人联系方式:
李方平 北京瑞风律师事务所律师 13901360413
杨学林 北京首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1390124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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