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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宗周成借高利贷现纠纷 房子遭人强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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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宗周成借高利贷现纠纷 房子遭人强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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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宗周成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3-08-12 1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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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李克强总理的一封信
尊敬的李克强总理:
您好,我叫宗周成,现年50 岁,汉族,天津市蓟县农商银行东施古支行员工,我现在无家可归。
我向您反映的是:2013年3月15日即两会期间,在光天化日之下有十几个黑恶势力的人把我的家给抄了。家里所有的东西一洗而空,不知去向。我得知消息,马上报警。蓟县公安分局文昌街派出所的警察赶到了现场。搬家人员给警察提供了指使他们搬家人的联系电话,总处于关机状态。我和警察同志来到了派出所,警察同志对此事的处理态度非常模糊,没有明确的态度,没有公开 公正的立场。“是民事,你无家可归,警察管不了,该找谁找谁”。更有甚者,个别警察对此事不屑一顾:“你省了搬家费了”。作为执法人员无视法律,视老百姓利益为儿戏,愧对祖国的培养,枉为人民警察。
原来我在2012年6月份,从一个叫金诚凯的人手里借了60万元高利贷,月利率7分。当时我仅拿到55.8万元现金,期限两个月,超期以后,除利息外,每天加罚1000元。到了2012年9月份,我实在无力偿还。在他的威逼下,我和他签了一份补充协议,把我价值100万元左右的房子做价70万元,过户给他指定人的名下,房子反租给我住,2013年9月份以后我可以用70万元赎回,赎回时70万元以外的费用由我承担,包括月供 过户费 评估费。当时口头约定房租费和月供二选其一,我就选了月供,赎房时一次性给清,租期到2013年9月份。我们经济纠纷已经解决。后来,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发生了2013年3月15日他们强行把我家抄走这一幕。
2013年3月18日,我到了蓟县信访办公室,办公室的人员让我去律师那里咨询。我先后咨询了五位律师,他们均认为,该行为是侵入他人住宅,触犯了法律,属于违法犯罪。3月19日,我到天津信访办反映此问题,工作人员让我到天津市公安局信访科反映。市公安局给我开了一封信,责成蓟县公安局信访科处理。蓟县公安局信访科的同志说给我上报了,但是迟迟没有结果。3月22日我又报了110,反映我无家可归的情况,又让我到文昌街派出所反映情况,派出所的同志只是告诉我,需要调查,案情简单的一个月能查清,复杂的需要两个月。我无家可归他们不管。光天化日之下黑恶势力纠结十几个人侵入民宅,为非作歹,难道说这是个复杂的案情吗?这两个月我又怎么过呢?“人民警察为人民”难道是一句空口号吗?
尊敬的李总理:事情已经过去数月,在蓟县文昌街派出所根本没有我说理的机会。我实在无路可走,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不得已才向您反映这一问题。那些黑恶势力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特别是在两会还没有结束,如此猖狂,践踏人权,对抗法律,是谁在做他们的保护伞?现在我露宿街头,衣食无着,无家可归。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请您在百忙之中考虑我的诉求。
第一:迫切要求公安机关秉公执法,提高办案效率,对那些不作为的警察清除出公安队伍。
第二: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惩罚违法犯罪人员。
第三:强烈要求抄家人员赔偿我的各项损失,恢复原貌。
尊敬的李克强总理,我认为您是个关注民生的总理,法制社会,人人平等。恳请您在百忙之中抽出点滴时间,考虑一个平民百姓的切身利益,让我能够尽早有容身之所,让我在部队的儿子能够专心的保家卫国,让我上学的孩子有家可归。谢谢!
此致
敬礼
上访人:宗周成
电 话:13682065189
2013 年 8 月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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