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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不等于犯罪,歧视和不了解才是社会的未爆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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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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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不等于犯罪,歧视和不了解才是社会的未爆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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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介文臨床心理師 文章来源:泛科学 更新时间:2016-04-14 1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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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还是见习生的时候,某天跟着一位精神科资深主治医师的门诊。
「新来的?几年级?」主治医师问。
「医师好,我是新来的见习生,硕二。」我有点害羞的回答。
「你有没有被病人打过?」他接着问。
「没有耶………?」我当下一头雾水。
「喔,菜鸟!」然后他就不理我了。
直到我当了心理师的第一年,在精神科,「终于」被病人打到了。那天回到家我还开心的在脸书发了一篇动态,「炫耀」我脱离了菜鸟。
还记得在研究所的前几堂课,医师来教精神病理,先教的是跟病人晤谈的时候要坐在「病人一拳伸过来会打不到你」的位子,而且这个位子还要靠门、门上最好有一小片透明玻璃,即使病人打你的时候不能马上逃走,路过的医护人员也可以透过玻璃发现你被攻击。
心理衡鉴室、治疗室的桌子底下都有警铃也就见怪不怪了,警铃有多重要?从每个礼拜都有工务人员来测试它的功能是否正常,就可以想见。
上面这些经历,说出来,都会让人有一种「精神科病人很危险」的感觉。一开始我也是这么觉得,后来,在职业生涯里,其实也只被打过这么一次。但连专业人员有时都会被精神病患者吓到,一般民众对精神病人有什么观感,也可想而知。
最近的郑捷杀人事件、内湖女童割喉案,嫌犯也似乎都让人有一种「他有精神病」的感觉。
对于精神疾病的印象(大家嘴巴上说的「肖仔」、「神经病」),较为人所知的可能思觉失调症 (Schizophrenia, 旧称精神分裂症),这是一种思考、感觉、行为与现实脱节的疾患,但「并不是」精神疾病的全貌。
在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五版(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Fifth Edition, DSM-V)这947页的英文书中,洋洋洒洒的列出了18类的精神疾病,如果认真翻阅,会发现我们自己可能就符合其中的一些诊断准则(如心情低落、失眠、酒精、尼古丁依赖),那不就如同食神所说:「只要有心,人人都可以符合精神病」?
就像法律订定的精神不是要入人于罪一样,精神疾病的定义是确认出「精神状态、自己主观感受的痛苦、社会与职业的功能是否明显偏离『一般人』」的这群人,给予帮忙。先说精神病不等同于大家说的疯子,来精神科就诊也不是要把这个人贴上标签然后关起来,而是要帮助他能够正常的回归社会。
或许有人会觉得台湾或华人社会保守,对精神疾病了解不多,所以观感不好。其实在自由民主开放的西方国家也有这个现象,一个在澳洲所做的研究,多数受访者对于精神病患者的印象为「低智商」、「不可信任的」、「不用跟他太认真」,看来我们对于精神疾病还需要更多、更深入的了解。
回到主题,究竟精神疾病跟暴力行为有没有关系?
2009年有学者整合了过去研究精神疾病跟暴力行为的文献,发现思觉失调症的患者中,男性患者有暴力行为的风险是一般男性的1~7倍,女性则为4~29倍。这样的比例好像是高的,但有学者认为,不能这么武断的说这些暴力行为都是精神疾病本身造成的。
精神疾病往往伴随着许多问题,例如酗酒、吸毒等物质滥用、无家可归、服药遵从性不佳等等。
在2015年关于关于思觉失调症患者与暴力行为危险因子的整合研究里,发现危险因子真是错综复杂,除了因被迫害妄想、幻觉产生的暴力行为外,包括反社会性人格、低的社经地位、负向的社会环境、不规律治疗、病识感不佳等都是危险因子,很难从里面找出一个最具有决定性的因素。
从新闻内容很难判定内湖女童割喉案的嫌犯到底有没有精神病,若他真的有,首先应该问的是,「为什么他没有就医?为什么他会在那里?」,台湾社会何时才要关注精神病患者的医疗与污名化问题,除了妥善的治疗之外,也给他们一个可以生存的空间?
如同监狱与死刑的概念,我们对于精神病的态度不该只是「抓去疯人院关起来」或「全部杀了算了」,而是得对于疾病有正确的了解,让他们接受「规律」的治疗,帮助他们回归社会。
所以,像上述研究所提到,与其说是症状本身,或许我们这个社会对精神病患者的不友善与歧视,可能也是产生暴力行为的原因。
我在脸书上看到一个网友的文章,大意是:「逃离并不能改变这个现况,去了解与付出关心,才能真正的改变」,正视精神疾病,了解与关心身旁可能有心理、社会压力的朋友,或许才能真正让暴力事件减少、让社会更加祥和。
(来源:泛科学http://pansci.asia/archives/96097 2016/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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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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