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新闻稿
Citizen’s Rights and Livelihood Watch,CRLW
河南偃师突击辞退近千名代课教师致教学秩序混乱
近日,河南省偃师市多名代课教师、民办教师向我们反映,2007年12月29日下午,正值各校师生迎接二00八年新年之际,偃师市各乡镇学校的校长,找到各在校的代课教师,要求老师们与其所在的村委会签署劳务协议,并声称“签者继续留校任教,拒签者,离校回家”。
二00八年元月2号开学后,由于很多老师拒绝签置这份协议,无法继续上课,导致许多学校教学秩序混乱。有的一名老师看守双班,有的两个班、三个班合成一个班上课,学校正常教学工作难以进行。
据偃师市芒林乡被辞退的代课教师田老师告诉我们,她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开始在学校任教,到现在已有十几年了,“这次被辞退,乡教育组说补发一个月的工资,另外再送一个纪念品”;“我从年青干到现在被强行撵回家,太失望了”。 偃师市李村镇代课教师毛老师说,他以前是民办教师,国家还给他发了民办教师任用证,中途因故中断了几年教学,一九八九年又重新回到学校,成为一名代课教师,刚开始每个月工资只有六十元,到二00七年也只涨到每月二百三十元左右。毛老师说,虽然工资低得可怜,但他一直在学校认真教学,还担任了教研员等工作,“没想到政府和教育部门这样无情,我坚决不与村委会签劳务协议”。
据了解,这次偃师市辞退代课教师是全市统一行动,偃师市以前代课教师多的时候有数千人,到现在至少也还有近千人。这批被辞退的教师在他们刚完成的一份名为“十评河南省偃师市教育战线上的‘飓风’行动”中写道:“几十年来我们受政府教育部门管理,我们的用人单位是政府教育部门”“村委会既不是用人单位,又不是劳务输出单位,我们未与村委会形成劳动关系,为什么要我们与村委会签劳务合同”“在要求我们与村委会签的这份所谓的劳务协议,规定我们的月工资仍为二百三十元,这合理吗?”
偃师市被辞退的代课教师在其文章中还认为,偃师市这次突击辞退代课教师的行动,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决策者这样做,是在搞劳动关系转移,其目的是为了规避二00八年新实行的《劳动合同法》,因为该法规定已在用人单位工作十年以上者,有权利要求与该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通过调查了解,我们认为偃师市当局这次突击大规模辞退代课教师,在程序上存在违规情况,如没有事先书面告之老师们相关辞退事宜;在方式上简单粗暴;在社会现实上,完全辞退代课教师不可能,因为许多农村基层学校还缺老师;在法律依据上是欠缺的。现在虽然一些老师被迫签署了上述与村委会的协议,但未签的老师们已开始上访了,出现了所谓“不和谐因素”。我们在此呼吁偃师市政府和教育部门,慎重考虑这次辞退代课教师的行动,从尊重人权的角度出发,从维护法律的尊严出发,纠正错误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代课教师的合法权益。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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