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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拆迁户维权代表于建利被戴上手铐脚镣接受         ★★★
青岛拆迁户维权代表于建利被戴上手铐脚镣接受
作者:民生编辑1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8-05-23 16:16

民生观察新闻稿

Civil Rights and Livelihood Watch,CRLW

青岛拆迁户维权代表于建利被戴上手铐

脚镣接受审判

民生观察获悉,曾经受到国际媒体广泛关注的山东省青岛市错埠岭的拆迁户维权代表于建利涉嫌诽谤罪案,今天上午在山东省胶南市法院异地开庭审理。于建利案此前已在青岛市市北区开过一次庭,这次是异地重新审理。

 

据于建利的辩护律师之一李苏滨告诉我们,今天的审判在胶南市法院刑事庭进行,审判从上午十点半一直进行到下午两点多,中途休息了半个小时,法庭将择日宣判。腾彪律师和温海波律师到庭进行了辩护,李苏滨律师和于建利的十多位亲属等到庭进行了旁听。

 

在今天整个审判过程中,于建利都被戴上手铐脚镣。腾彪律师和温海波律师从庭审开始就对此提出了强烈的抗议,法官解释说于建利是在看守所被戴上手铐脚镣的,法庭没有钥匙,无法打开。对此,于建利当庭进行了揭露。他说他是刚刚下车时被法警戴上手铐脚镣的,法院完全能打开手铐脚镣。尽管两位律师对此进行了强烈抗议,但当庭法官对此未予改正。

 

庭审期间,当庭法官态度蛮横,三、四次打断辩护律师的发言。两位辩护律师今天继续替于建利作了无罪辩护,并批评司法机关充当贪官污史的帮凶和打手。检察院的人员则指责辩护律师攻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于建利是2007年7月28日被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公安分局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关押,2007年9月4日,于建利被正式逮捕。于建利的所谓诽谤案,检方指控他在互联网上点名批评了青岛市市北区的一些与强拆民房的相关官员。

 

2008年3月4日,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但却不顾法律规定,迟迟不予宣判。2008年3月31日,于建利的辩护律师李苏滨等接到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的通知,于建利案已改由山东省胶南市人民法院审判。

 

对于检方对于建利的指控,于建利的辩护律师们认为,于建利向有关部门和在国际互联网批评、检举青岛市市北区政府个别人官商勾结、滥用职权、违法拆迁,有大量铁的事实和证据,不存在“捏造”,不构成诽谤罪。于建利的检举行为,是在积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监督权,是在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

 

于建利是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错埠岭的拆迁户维权代表,他曾将一系列暴力拆迁以及公民维权的照片和相关资料在互联网上发布,引起了法律界和海外媒体对当地拆迁的持续关注,更有英国和香港的电视台到当地采访拆迁事件。

 

今天山东省胶南市人民法院对于建利的审判,我们认为是山东省及青岛市当局是借司法手段打压公民的维权行动,是欲加其罪何患无辞的又一运用。上述对于建利的枉法审判,是对合法公民基本人权的粗暴侵犯和严重践踏,我们呼吁山东省及青岛市当局立即纠正这一错误做法,尽快释放于建利先生。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5-23

 

 

民生观察维权工作室联系电话:13308663980;传真:0722—3588161;网站:http://www.aaa.aetdhfjgk.cf;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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