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新闻稿
Civil Rights and Livelihood Watch,CRLW
山东青年薛明凯被判“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
民生观察工作室获悉,今天(2010-2-10)上午十点,山东青年薛明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开庭宣判。薛明凯被判“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获刑一年半。
薛明凯是山东曲阜人,今年只有二十岁,此前在深圳做保安。薛明凯是2009年5月9日被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刑事拘留,6月15日被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批准逮捕。他被逮捕的罪名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检方指其2009年2月与海外民主党组织谢万军联系,并于2009年4月12日被批准加入民主党组织。检方还指薛明凯在2006年7、8月间在网上与友人商量成立“中国民主工民党”未果。
薛明凯的母亲王女士告诉民生观察,薛明凯2006年4月5日,还在读书的时候在学校的教室内被打伤头部,后患重度抑郁症。2006年4月26日,薛明凯离家出走,6月7日,王女士和家人才从外面将其找回来。找回时,薛明凯浑身不像个样子。
薛明凯的案子于2009年9月10在深圳中院第一次开庭(详情请见山东青年薛明凯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审判/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2564),当时未宣判。2009年9月10日第一次开庭后,王女士及律师即为薛明凯申请了精神病鉴定,法院对此予以了接受。
2009年12月14日,深圳市中院再次开庭,当天的庭审主要宣布了对薛明凯的精神病鉴定结果,广东精卫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认为:薛明凯符合无精神病的标准。薛明凯的辩护律师在该案的第一次开庭辩护词中,强烈地认为薛明凯有精神病,他写道,2006年7月19日,薛明凯在山东省济宁市复退军人精神病医院诊断为患有重度抑郁症,还有精神分裂的特征。
据悉,今天的宣判在深圳中院公开宣判的,薛明凯的母亲王女士及深圳维权人士陈书伟等人参加了旁听。对于今天的宣判结果,薛明凯的母亲王女士认为是枉法裁判,而深圳维权人士陈书伟由于一直帮助薛明凯的母亲,在今天庭审结束后,他再次被房东要求搬家,当深圳维权人士张津郡欲联系陈书伟时也遭警方阻止。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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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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