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8日,北京市医院管理局(下称医管局)揭牌。北京市副市长丁向阳表示,这“标志着北京市医疗卫生管理正式实现‘管办分开’”。 然而,北京市医管局成立伊始即受到质疑,焦点在于其独立性和“管办分开”设想能否实现。
在目前的机构设置中,北京医管局属于卫生局的二级机构,其首任局长由卫生局局长方来英兼任,副局长亦由卫生局副局长毛羽兼任。“两个机构,一套人马,这种角色转换,难以令人信服。”国务院医改咨询委员会委员、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刘国恩表示。
据北京市医改办主任韩晓芳介绍,医管局成立之后,将介入医院的基建、大型设备采购、公共卫生、学科建设等各方面具体管理。“政策性亏损,政府全掏。但基建、大型设备采购等项目将由医管局统一规划,避免重复建设、恶性竞争。过去只讲投入,不讲产出的状况不应该再出现。”韩晓芳说。此外,医管局还将统一规范管理医患纠纷,建立调解机制。
目前,从多个地方公立医院改革的思路来看,皆将成立公立医院出资人代表机构做为重点,以解决国有资产产权主体缺位的问题。就其积极一面而言,这种做法可能在公立医院内部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医院的经营自主权,明确院长的责权利等方面发挥一定作用,并实现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初衷。
反观此次成立的北京市医管局不仅为一个行政部门,而且成为卫生局下辖的二级机构,在外界看来,这更像是加强对公立医院的行政化管理。
改革思路分歧,始于公立医院“管办分开”的模糊概念。目前,对于“管办分开”的概念并无明确定义,以致学术界研究和地方实践中,都有各自不同的理解和操作。仅有的共识是,“管”是指对行业的监管的行政职能,“办”则包括所有权的拥有和经营管理的职能。至于这两种职能怎么分,分到什么程度,各方莫衷一是。
对此,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蔡江南撰文指出,将公立医院的“管”和“办”的职能分到不同政府部门,远未达到改革目标。刘国恩也认为,由社会机构来负责医院的运营更为合理,比如,公立医院的管理和经营直接由企业化的医院或医院集团来执行,而监管职能则由卫生行政部门承担。
(来源:财经 编辑:民生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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