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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李伍一:为劳教讨说法奔波五年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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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李伍一:为劳教讨说法奔波五年一无所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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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伍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5-06-26 1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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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劳教期满后,于12月27日前往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时,得到工作人员的回签是:你告市劳教委,要到劳教委所属地大祥区法院立案。来到大祥区法院立案时,立案庭工作人员对我说:关于上访案件,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有明确规定,不准立案。没门,我立马打通政法委鞠晓阳书记的电话,要求见面拜访,得到他的回答:近几天很忙,下周再联系。后连续打了三周电话,都以借口推了。2012年2月27日向市委郭光文书记呈送了材料,没有回复。3月 6日向鞠晓阳书记呈送了材料,4月6日得到鞠晓阳书记的答复是:老李,你去找县政法委李明海书记吧。尔后又将材料送中巡组的王太华、王铁二组长,长沙市第976号邮政信箱。
2013年去了省人大反映,王某看完材料后回答:你去找省委信访局的涉法涉诉中心。来省委信访局涉法涉诉中心反映,龙某看完材料后十分混仗的回答:又不是我们劳教你的,谁劳教你你找谁。到省高院反映情况时,得到工作人员的回答:政法委有明文规定,不准立案。当我要他们出具明文规定时,他们仗权势与我大吵大闹起来。后又来到省检察院反映,熊某看完材料后回答:检察机关只能接收审理被法院判决后的裁决,省高院不立案我们也管不着,他们说政法委有明文规定,你再去找高院要明文规定,他们不给,证明他们违法,但我们也不敢管政法委,只有政法委管我们。
2014年走遍中央很多部委。首先去最高人民法院,得到工作人员的回答:我们只接收下一级法院裁决后的文档,不直接收材料。又来公安部反映:公安部接待人员安排湖南省政法委驻京办事处的李某接待我,他对我说:老李,我们系统的人拘留你、劳教你,你认为违法了,也只好走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一审判决后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还不服可向省高院申诉,再不服可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这是你应走的途径,每个公民应该懂得这些法律程序。尔后又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法工委信春鹰主任分别邮寄了两次材料。最后来到中纪委反映现实并呈送了材料。
2014年10月12日手持“要求依法赔偿”申请书来到邵阳市公安局法制办。工作人员刘某接材料初步看后回答:等我们商量后下午3:00给你书面答复。下午3:00。我前去拿签复时,法制办工作人员不但不给答复,相反叫来两名把门将军(穿警服的)在该办公室将我连推带拖赶出了市公安局大门,尔后我又去该局信访处登记。
13日我又来到省公安厅送交材料,有一四十岁左右的女警官看了材料后回答:你只能走法律途径,我们的人处罚你,然后又来给你解决,这不是用自己的手打自己的耳光,这是不可能的。这话纯真不假。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规定,2015年6月9日又来到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得到回答:你告劳教委,去大祥区法院立案。10日上午来到大祥区人民法院立了案。23号接大祥区法院立案庭电话:老李,你来拆诉,因你告的对象是市劳教委,劳教委已经撤销,要更改被告对象,告邵阳市人民政府,必须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近几年来的艰难、困苦,劳累、奔波,一无所获,付出太多太多,实在是天高无路、地厚无门、惨无人道,归结一句话:权力还是大于法律。被迫,太冤!
湖南邵阳民师李伍一
2015年6月26日
电话:15211961368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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