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成都某街办秘密培训“社矫对象”成为“维稳队友”
|
荐 ★★★ |
|
|
|
成都某街办秘密培训“社矫对象”成为“维稳队友” |
|
| 作者:网络 文章来源:网络 更新时间:2025-12-19 22:59 |
| |
中国的省市县区都有一个代表政府,行使对最基层管理的权力机构,那就是街道办事处。而每一个街道办事处,都有一个依法成立的社区矫正中心。各级司法厅、局、处是这个行政机构的业务主管单位。
不同地域的矫正中心,日常开展的工作对象,就是对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被暂予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进行监督管理或者是再就业培训管理。这类人在民间被称为“社会闲杂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流氓无产人员”等。
就是这样一个特殊群体,最近却被成都市某区街道办事处相中,作为可以向上显示工作政绩、索要财政补贴,对下可作为廉价资源挖掘利用,还便于管理并不要报酬的社区工作成绩。
这个街道办,将他们整合集中组织在一个神秘地点,对外宣称是给辖区“矫正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提升矫正对象成员的法律素养,让他们懂法、执法、守法、用法。”而传播培训的实际内容却是“如何判断他们是不是上访人员?”“如何跟踪盯梢上访人员?”“如何判断上访人员的形态动态?”“如何引导上访人员顺从听话配合管控?”“如何对上访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参与培训的师资人员,实际上是略懂法律的社区维稳办工作成员,但对“社矫对象”硬要说成是某律师所执业律师,或者是街办特邀兼职律师。
参加过培训的“矫正对象”,再经过简单的考核并签订一些不能公开的协议外,就可以“正常上岗工作”。而这些“曾经的不法之徒”在给了一点好处后,便学的乖巧伶俐很快上手,迅速成为地方维稳的工作队友,行走在针对上访人员的布控网点。
据不愿意透露身份的知情人员说“这个情况可能并不仅仅是我这个区。在目前人员和经费都很紧张的情况下,可能所有街办都是如此!”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