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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彭大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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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民生编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5-11-08 11: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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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彭大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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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女 |
年龄:55 |
籍贯:贵州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个体经营 |
案件发生地 |
毕节 |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艳子口镇艳子口村村支书、信访局、法院 |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2008年7月初 |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2009年冬天 |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毕节市洪南路康复精神病院 |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无鉴定 |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强行打针吃药致一段时间内眼睛无法睁开、记忆力衰退严重 |
有否联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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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
彭大先夫妻二人早年经商,小有积蓄后,丈夫在外有了新欢,这种不可调和的矛盾伴随着吵闹越来越严重,彭大先形容“有次被打的没法呆下去带着一双儿女回娘家住,而此时丈夫却把外面的女人直接带回了家,为了达到毒霸财产,他们造谣生事,污蔑败坏我的名誉,进而提出离婚”。法院在未弄清案情的情况下判决双方离婚,在宣判后没有给彭大先下达判决书,导致再行起诉时间过期,从而剥夺了她的诉讼权利。这些年彭大先因对法院程序违法造成的损失不服,就逐级向上反映。
2008年7月初,在北京上访的彭大先,被村支书、信访局和法院的几个人在北京南站附近抓住强行截回,当时在北京出租屋内的衣物等日用品他们都没来得及给她收拾。她被带回后随即就被关入毕节市洪南路康复精神病院,随身携带的银行卡、手机、24页上访材料、身份证等物品全部被收走,没有给她做体检,而是直接拉进屋子绑在床上给她打针、灌药,他们把药弄成粉末往嘴里灌,不让她出去活动,也不让家人见她,政府人员找她家属签授权委托书时,是找她嫂子签了字,这也成为官方送她进精神病院的唯一理由,而作为嫂子根本不具备监护人的权利签署委托书。
彭大先形容“有一天我实在疼的忍不住痛哭,碰巧有个病人家属听到,知道原委后,我悄悄给他留了家人的电话号码,让他打给我娘家人,我父亲和妹妹是学医的,他们到医院后,大骂院长,这才喊出医师带我去骨科医院动手术, 骨科医院的医生说好悬,如果再晚来几天,肉烂骨黑就真的没救了,现在几年过去了,右手指成了弯曲,有时还像针扎一样痛”。
2010年7月,在京上访的彭大先又被村和镇书记在北京南站附近找到,把她截回毕节市后没让她回家,过了一会来了法院的一辆车,把她又一次送到了毕节市洪南路精神病康复医院,这次到2012年快过年的时候才出来的,被关押了近两年半,是被她妹夫担保出来的,而担保的代价是如果彭大先再上访,就扣押她妹夫3万多元的工资卡。 |
案件来源: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第35期
http://aaa.aetdhfjgk.cf/a/lanmu51/disanshiwuqi/2015/0610/12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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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时间:2015-10-1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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