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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抚顺黄元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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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民生编辑2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09-12-01 2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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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黄元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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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男 |
年龄:29 |
籍贯:辽宁省抚顺 |
受难者单位、职业 |
不详 |
案件发生地 |
辽宁省抚顺市第五医院(精神病院) |
实施迫害的机构、人员 |
当地政法委 |
被关精神病院的开始时间 |
1999年10月26日 |
离开精神病院的时间 |
1999年11月 |
被关精神病院的名称 |
辽宁省抚顺市第五医院(精神病院) |
精神病鉴定的情况 |
无 |
医院内有否遭受虐待 |
有 |
有否联络方式 |
无 |
遭受精神迫害的基本情况:1999年10月26日,由于我不堪忍受那里警察对我的洗脑监禁,在第7天(约是99年10月26日),我开始以绝食的方式表示抗议。当日下午,洗脑班的警察队长以谈话为名把我带到办公室,让我看他们殴打另一个不听他们话的法轮功学员的场面,看后警察队长请示在场的一个政法委的领导,又以带我去检查身体的名义把我骗到了辽宁省抚顺市第五医院(精神病院)。
一个警察强行把我锁在一个有很多精神病人的大房子里,医院的护士、医生都把我当精神病人对待,并强迫我吃一些药片,每日3次。 在精神病院里我向医生、护士、主任以及检查病房的书记、院长讲真相,并告诉他们我是一个精神正常的人,可是他们告诉我,是政法委逼他们关押我的,不敢放我回家,并且以对待精神病人的方式对待我,强迫我吃药,每次数片,并观察我的一举一动,做记录。在我再三的向医院的医生、护士和主任请求下,他们才逐渐减少药量直到停止了对我的强制吃药行为,那已经是约20天后的事情了。
约是11月末,在我被放出精神病院时,政法委、街道的人还在问我是否继续炼法轮功,意思是如果还炼,就继续关押。街道书记还强行扣留了我家人给我担保的2000元钱交了精神病院的所谓住院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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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明慧网http://huiyua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6/2/617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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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时间:20091115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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