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综合报道:基本药物制度是中国医改重要的一环,然而这个制度实行几年来一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出现了很多问题。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2009年8月底正式出台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定,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307种基本药物。但是最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安徽省近日推出了基层医改的最新版本——允许中心卫生院在国家版基本药物和省补充目录药物外,从新农合药品目录和医保目录中,增加不超过总量15%的药品。在此之前,山东、浙江、江苏等地已有非基本药物进入基层医疗机构的先例,有的甚至把增补药物的权力下放到县一级。
山东省卫生厅药政处处长耿林介绍,山东省自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三个月后,省长带队调研时基层普遍反映药不够用。据此,山东在省级目录增补216种药品的基础上,又开了一个口子,即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中心可以分别再选择60种和30种非基本药物,同样实行零差价销售。浙江省则在省级增补目录之外,增加了50种非基本药物。江苏省卫生厅药用处处长赵淮跃介绍,该省放权到县,县级可以选30个自主目标,市级选60个。
安徽省肥东县梁园镇卫生院院长俞义年则反映,基本药物目录欠缺灵活,比如一些抗肿瘤的药未包括在内,影响了这类患者转诊到基层进行康复治疗。江苏省南京市淮海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白下区中医院“下沉”而来,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医院副书记张杰告诉记者,原白下区中医院是二级医疗机构,日常用药量在600-1000种,如果严格按照基层的用药目录,该院一些特色专科如血管瘤科、骨伤科就无法开展业务。即使地方自行增补也并不能满足这种需求。国务院医改办专家组在调研时发现,即使是增补最多的几个省市,基层医院也觉得药物不够用。
江苏省卫生厅药政处处长赵淮跃说,苏南地区有的乡镇卫生院收入已经过亿元,东部地区一些基层医院的用药水平和服务能力甚至超过西部地区的一些二级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对前者影响比较大。最直接的反映就是病人流失,医务人员收入下降。浙江省农村卫生研究中心教授沈清表示,原来省内发达地区业务骨干年收入达十多万甚至20多万,病人流失后收入大幅下降,医疗骨干积极性受挫纷纷离开。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保处处长沈焕根建议,放开对基本药物用药种类的限制,通过零差率销售来缓解“看病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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