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3日,我们上海经租房讨房团从大沽路-人民大道-南京路步行街一直散步至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脖子上挂着标语,手持喇叭一路宣传一路行。 以亲身的遭遇与体验向沿途的年轻人诉说经租房的前世今生,并告诫他们我们的今天,极有可能是你们的明天 在合法私有财产得不到保障的今天,千万不要去购买悬在半空中的房子 70年以后将面临着再次土地被批租 我们上海市全体经租房业主在1958年将祖传的合法私有房产租借给政府,以缓解当时城市人口居住奇缺问题。但是在1966年9月“文化大革命”中被房管局予以“没收”-“收归国有”,这种没有任何程序的“没收”行政行为是“文化大革命”创造的,对我们全体经租房业主的尊严和国家信誉是严重的伤害。下面我们要求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正面回答我们全体经租房业主几个问题: 1、 租房房业主的合法私有财产是敌产还是非法收入等违法财产?贵局必须给我们一个法律上的定性。 2、 “收归国有”的财产必须清产核资,上交国库。贵局必须与我们经租房业主有一个清产手续。 3、 根据以上二点,“收归国有”的财产必须有一个公平、正义的程序。请贵局出示“收归国有”的所有法律程序。如果没有程序,就是典型的利用公权力抢劫经租房业主财产的“强盗”行政行为,是对党的信誉和国家法律公然的挑衅和亵渎。 4、 我们上海市全体经租房业主及继承人要求贵局依法归还属于我们的私产。 上海市经租房业主及继承人维权上访讨房团 2011年2月23日
以下是23日的行动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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