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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禁止“被精神病” 不如立法禁止“权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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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禁止“被精神病” 不如立法禁止“权力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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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秩名 文章来源:大连晚报 更新时间:2013-06-16 1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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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第一部《精神卫生法》已于去年10月份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填补了中国精神卫生领域的法律空白,确定了精神障碍住院治疗自愿原则。
精神卫生领域积弊丛生,远非一部法律即可根治。譬如这“被精神病”,既是由于无法可依,更是由于有法不依——没有《精神卫生法》,将正常人鉴定成“精神病”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为,难道就没有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吗?其背后的真问题显然在于权大于法,乖张的权力不受制约。可以肯定《精神卫生法》能够切实减少“被精神病”的案例,但能约束权力病吗?某些官员的权力不受制约,一些百姓的“神经”就难正常;官员有了“权力病”,百姓的心理能健康?立法禁止“被精神病”不如立法禁止“权力病”。这个问题不解决,《精神卫生法》难以为公民权利保驾护航。
(来源:大连晚报http://dalian.dlxww.com/content/2013-05/02/content_7476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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