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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李世杰二次被精神病访谈录         ★★★
广东韶关李世杰二次被精神病访谈录
作者:李其刚 文章来源:《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 更新时间:2013-08-08 08:19
2011年9月3日,广东韶关的李世杰在乐昌市迎宾酒店吃晚饭时,因为酒店不开空调,与酒店相关人员发生争执,并当场报警,随后被民警带至乐昌城北派出所。在交涉期间,派出所认为李世杰有精神病,便将其强制送往韶关复退军人医院(精神病医院),并通知李母到场。派出所声称如果李母不签字同意李世杰入院治疗,将对李世杰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李母无奈之下同意签字。入院后第三天,家属便要求接其出院,院方拒绝并规定20天内不准李世杰会客,并强制其住院长达93天。2013年3月13日,李世杰起诉韶关复退军人医院侵犯人身自由权,请求赔偿经济损失8万余元及赔礼道歉。2013年3月25日乐昌市法院受理此案,并分别于5月14日、6月6日两次开庭审理,但未作宣判。7月24日,《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记者李其刚电话采访了李世杰被精神病的情况。
记者:你好,请问是是李世杰吗?
李世杰:是。
记者:你起诉韶关复退军人医院将你被精神病,侵犯人身自由权,法院宣判了吗?
李世杰:还没有,一审法院已经开庭审理了两次,但没有宣判,还在作调查。
记者:哦,那你是什么原因,被他们精神病的呢?
李世杰:我2011年9月3号,到政府附近的迎宾酒店吃晚饭,因为酒店不开空调,与酒店相关人员争执起来,我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酒店管理人员很凶的样子跑进来,不愿道歉,我就报了警,当时没有发生肢体冲突。
记者:派出所来人了吗?
李世杰:来了,是城北派出所的民警。民警来了就让我到派出所调查了解情况。
记者:派出所是怎么了解情况的?
李世杰:到了派出所,他们根本不作笔录,没有任何程序,就强行对我搜身,搜走了我的身份证。我就说:你们这样,我要通报媒体,还要到你们督察那里投诉你们。
我在派出所跟他们辩论了四、五个小时,他们找不到我个人问题,比如查我身份证也没找到我什么案底,还有什么污点。他们就把我妈胁迫到派出所,要我妈把我带走。我不同意,我要求他们按程序给我一个说法。我在外企工作,我是有自己观点的人。
记者:后来呢?
李世杰:最后他们也不愿意调解,也不愿意道歉,最后就想到‘被精神病’的手段强制收治我。
记者:他们是怎样把你送到精神病院的?
李世杰:是这样的,在送我到精神病院去之前,有一个小插曲。我正在跟警察辩论的时候,派出所里来了一男一女两个农民工。女的说男的强奸了她,派出所也不作笔录,就把那个男的拽到另外的地方使劲打。我看见了,很气愤,就呵斥他们说:“你们这样,我会让当事人起诉你们。”这一下,把他们惹恼了,“呼”一下,几个人围上来,要把我送精神病院。
记者:他们是把你拖上警车的吗?
李世杰:不是,是我自己走的,我那时怕他们打我。有四个警察同我一起上了警车。
记者:他们把你送到哪个医院呢?
李世杰:韶关复退军人医院,也就是精神病院。到了医院,派出所的教导员先进去,跟医生说了一会儿话,说是要维稳,要把我关在那里。
记者:他们办了入院手续了吗?
李世杰:办了,他们要我妈签字,还威胁我妈,说:“如果不签字,就把你儿子治安拘留起来。”我妈又不懂法,不知道事情到底有多严重,以为进了医院,住两天就可以把我接出来,就签了字。入院后第三天,我妈便要求接我出院,被医院拒绝,还规定我20天内不准会客,强制我住院长达93天。
记者:把你送精神病院,公安局的法制科、指挥中心知道吗?
李世杰:不知道。
记者:在医院里,你是单独住吗?
李世杰:不是,我是住在区域里,有300多人,全是精神病人。
记者:你每天吃药、打针吗?
李世杰:每天都吃药,还要打针。医院根本不管病人状态,也不作病历,只管打针吃药。“被精神病”跟劳教制度一样,都可以不经过法律程序,限制人的人身自由。很黑的。
记者:你吃了药有反应吗?
李世杰:有很严重的反应。整个人处于昏睡状态,没办法集中精力,浑身无力,想不起事情。还有就是感觉很愤怒,我跟医生说:“出去我一定会起诉的。”
记者:医院给你出过诊断书吗?
李世杰:我的病历上给我写的是精神分裂症,我把病历拿出来了。医院就是为了钱,乱来。我这次被精神病,医院收了我一万多块钱,说是家属同意了的。社保交了7000多,我自己还交了3000多。
记者:你是怎么出院的?
李世杰:三个月以后,医院通知我妈把我接出去的。我这是第二次被精神病。
记者:你第一次被精神病是在什么时间?
李世杰:是在2004年5月份,我从北京回来,我是搞互联网的,需要创新,需要风险投资,我父亲就说我有妄想症,不切实际,与父亲争执不下,就一起到医院作心里咨询。
记者:那怎么又会成精神病呢?
李世杰:医院为了赚钱,就说你有精神病。
记者:还是那个复退军人医院吗?
李世杰:是,还是那个医生,叫毛剑。他在我的病历上写的是精神分裂症。一帮人就上来绑我,用电击我,给我打针,还给我吃重度精神病人的药,对我伤害很大。我现在的牙齿有些都脱落了,就是当时给我作电疗,我拼命反抗,把牙齿都咬碎了。
记者:那次你在医院住了多少天?
李世杰:住了22天,我小姨知道后,觉得很荒唐,就把我接出来了。
记者:那你一定要把官司打下去?
李世杰:肯定要打下去,我不仅仅是为我自己,是为更多的“被精神病”的人。
记者:祝你顺利!
 
最新消息:2013年7月31日,李世杰起诉韶关复退军人医院案再次开庭,乐昌法院未作出判决。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2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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