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热门标签:709 律师 暴力 酷刑 虐待 秋雨教会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网站主页 > 中国精神健康与人权月刊 > 第二十一期 > 正文
相 关 文 章
最 新 热 门
随 机 推 荐
精神卫生法第一案         ★★★
精神卫生法第一案
作者:应琛 文章来源:新民周刊 更新时间:2014-04-05 00:37
  在上海莘庄镇青春村金家塘铁路边的某处,两道铁门和一堵高墙将里外隔离出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这里有个听起来充满希望的名字:上海青春精神病康复院。但是,院内的病人在几年甚至几十年如一日的重复“康复”中,大多都已青春不再。
  今年48岁的徐为(化名),在这里已经待了十余年。其间,自认为无需再住院的他,曾尝试过以各种手段离开,但均以失败告终。
  网络上,曾有一个未经证实、题为《你能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吗?》的故事非常流行。其中,主人公美国《探路者》杂志记者格雷·贝尔在采访完成功“逃出”精神病院的正常人后感慨:在一个不正常的环境里,一个正常人想证明自己的正常是非常困难的,也许只有不试图去证明的人,才称得上是一个正常的人。
  现实中,徐为,一个曾被鉴定为“患有精神分裂症,属于残留期”的精神病患者想要重获自由更是难上加难。他最终选择在2013年5月6日,《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的第六天,以侵犯人身自由权为由,将所在康复院和作为监护人的大哥告上法庭。
  在给法院的信中,徐为这样写道:“我相信法律最后能让我堂堂正正地走出医院,希望法院让我有机会到神圣的法庭上表达我对自由的渴望,有机会回归社会上,去重新建立我的生活。”
  7个多月后,上海闵行区法院通知其立案成功。这也成为全国第一起依据《精神卫生法》起诉的个案。
  徐为的代理人、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的杨卫华律师表示:“这个人很简单,被关了十几年,希望法庭给他一个说理的机会,让大家听一听幽禁了十几年的心灵对自由的渴望。自由对我们来说没什么,对他来说太宝贵了。”
  入院
  3月11日上午10点刚过,徐为已守在康复院的大门口等待记者的到来。一个跟他年纪相仿的女人站在他的身边,牢牢地挽着他的手臂。她就是小甘,徐为在住院期间结交的女友。
  采访是在大门旁边的一个房间里进行。一张残破的单人沙发、一张大长桌,以及一把长板凳,就构成了所谓的“会客室”。
  徐为招呼记者坐在沙发上,自己则搬来板凳相对而坐。小甘随后坐在徐为的身旁,仍然紧紧挽着他的手臂。
  小甘说,她哥哥随时都可能来接自己出院,“但他出不去,我也不走”,两人相视一笑,他们早已约定要一起走出这座“无形的牢笼”。
  “我很小的时候父母就离了婚,家里四个兄弟跟父亲和继母一起生活。家里的经济条件算不上太好。到了1989年,正巧赶上当时的出国潮,我也就去了澳大利亚。说是去读语言,但说实在的,我不太在行,就在那里打工。”徐为将自己前半生的经历娓娓道来。
  但是,他的人生就此发生了决定性的转变。
  在澳期间,徐为迷恋上了赌博。赌输没钱的时候,他就去慈善机构接受救济。他睡过图书馆,也睡过公园。
  时间一天天过去,徐为终于挨到了可以办理永久居留证的日子。
  “申请居留证前,要先经过体检。当时,我就跟医院说了,我现在没钱,住在慈善机构里面,检查身体的钱以后再付。他们叫我去看看精神科医生,或许他们认为住在慈善机构里的人都是有病的。”徐为回忆道,“后来,我问朋友借了钱交了体检费。但去拿报告的时候,我等了好几个小时都没有拿到。于是,我当场发了脾气。”
  结果,居留证被拒。徐为说,当时他想找律师帮自己申诉,但没有找到。一怒之下,他便跑到移民局,要求把自己遣送回国。“我在移民局的拘留所里,过满35天的申诉期,以非法居留理由被送回中国。”
  2000年10月,34岁的徐为被送回广州。当时,身无分文的他打电话给大哥徐兴(化名),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文章录入:民生编辑    责任编辑:民生编辑 
  • 上一篇:精神卫生法第一案

  • 下一篇:医学会指精神病延误严重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友情链接
    ·开放 ·民主中国 ·独立中文笔会 ·争鸣动向 ·大纪元 ·中国人权双周刊 ·北京之春 ·中央社 ·自由新闻 ·台湾中央广播电台 ·权利运动 ·无国界记者 ·参与 ·BBC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新世纪新闻网 ·德国之声 ·自由亚洲电台 ·美国之音 ·维权网 ·博讯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民生 | 友情链接 | 关于民生 |
    Copyright © 2002-2013 民生观察工作室 版权所有
    网址:www.aaa.aetdhfjgk.c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