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精神病人顶罪”,这是公安机关“破案”的“招数”。2010年《南方周末》就率先报道了河南警方的这一创举,好在文中的主人公仅被抓去20多天。而居住在河南省洛宁县上戈镇上戈村的精神病人石花军却没那么幸运,2004年他因为一起抢劫杀人案被公安机关抓走至今关押在精神病院。
石花军的姐姐石粉荣说,杀人抢劫案案是 2003年3月20日晚上发生的,我们村一个冯姓70来岁的老人被杀了,还被抢走了500元钱,这个老人是独住,女儿一家人在外边。警察当时来看过,后来就没有动静了,也再没来过村里。就这样过了1年9个月后,于2004年12月29日下午4点,上戈镇派出所所长金湘涛带着5个警察突然到我家里来说,让我弟弟石花军帮派出所干点活,干完活就送回来。当时我也信了,那会我弟弟才31岁正有力气,这样把石花军拉走的。
到天黑没见我弟弟回来,我母亲和我丈夫杨光文就到派出所去找,派出所的人告诉他们,石花军被县公安局带走了,他杀了人,刑事拘留了。当时我母亲和我丈夫听说都觉得不可能,说我弟弟有精神病,胆小怕事,连村里小孩都欺负他,他怎么可能去杀人?但他们怎么说也没用。
2004年12月31日下午3点,派出所的人到我家里说让去看守所给石花军送被子,就把杨光文带到洛宁县刑警大队了。大队长王光辉他们4个警察对杨光文进行审讯,说石花军用棍子把人打死抢了500元交给杨光文去给他买衣服,逼迫杨光文老实承认并按手印。
杨光文知道事情的严重性不肯依照他们说的做,他们就采取饿饭,不让睡觉的方式折磨杨光文。他们见杨光文一时不肯屈服,在局领导的授意下对他采取了刑讯逼供,王光辉亲自动手煽他两个耳光,指使几个警察开始对他拳打脚踢,还使用手铐、电棍、砖块朝杨光文的头上、身上乱打,就这样把杨光文打的遍体鳞伤,死去活来。他们见他死活不肯就范,就又抄起棍棒朝杨光文身上乱打,一边打一边喊,“不承认就打死你,打死你也告不动我们,更处理不了我们”。打的杨光文晕都死过去了。
杨光文醒来后,他们逼着他在石花军的拘留证和他的传唤证上签字,按手印,还要让他写明白书,扬言不写就打死他,打死他也没人管。杨光文实在扛不住就被屈打成招,按照警方说的做了才放了他,这时已经是2005年元月2日早上5点。被暴力逼供了长达36个小时。
石粉荣回忆,就在案发的当天,我让石花军服用了治疗精神病的药,这种药起镇静作用,他有精神病,每次犯病了就自己唠叨,为了给他治病已经让他吃药20多年了。每回只要服下药10来分钟就四肢瘫软没劲像棉花一样,一会就睡得什么都不知道了。到早上杨麦英到我家借牛套我喊他让他去拿都没能喊醒他。我可以用我全家4口人的命担保我弟弟没有作案时间,也不具备作案能力。也没有作案动机,我们两家从没有来往,没有争吵过,完全没有理由杀人,几十个邻居也给作证石花军有精神病没能力作案。我到公安局给他们说这些情况,他们不信,就说是我弟弟杀了人要治罪。
2005年5月30日,石粉荣从律师处获悉,她的弟弟在看守所被洛宁县刑警队队长王光辉等人刑讯逼供把腿打断致残,而警方却说是石花军在看守所自己不小心造成的。也就是在这次和律师的谈话中,石粉荣才知道2005年2月24日洛宁县检察院以涉嫌抢劫杀人罪把石花军批准逮捕。
石粉荣说,没办法我和我丈夫就开始上访反映这事。2005年6月28日公安局通知我到洛宁县看守所办手续,我一看是取保候审就没签字,我弟弟没罪凭什么给取保?
后来洛宁县信访局的人才告诉我,2005年7月17日洛宁县公安局副局长把我弟弟送到洛宁大众医院(精神病院)去了。随后我找到医院,医院不让我见,过了一段时间才让见的。这我才知道我弟弟精神病复发症状明显加重,什么事都记不起来了,傻得不知道吃饭,瘦的只剩骨头了。医院说现在好多了,刚来的时候连饭都吃不了,眼看着都不行了。
我找洛宁县公安局,问“为什么把我弟弟送到精神病院还不通知我们”,公安局的人说“让你取保接人你不取保我们就得自己想办法安排”。她还得知,石花军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
之后石粉荣又多次找到洛宁县检察院和公安局,检察院给石粉荣的答复是“因为证据不足,案件已经退回到公安局补充侦查”。洛宁县公安局副政委则说,“石花军说不清楚事,要不然早把他判了”。
石荣粉认为是洛宁县公安局立功心切,为了达到结案庆功的目的滥用职权,刑讯逼供来拿她傻弟弟顶罪,公安局成了“公害局”!
石花军照片

石花军残疾证

精神病院内的石花军

石花军的逮捕通知书

现在关押石花军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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