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工作室2010-12-7消息:彭新忠是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的一名维权人士,一直致力于反腐败。2010年9月,彭新忠发布打贪告示,彭在告示中称“为了‘保佑’伟大光荣正确的中共政权,我决心痛改前非,坚决和党中央保持一致,英勇地投入到打贪除贪的伟大前沿阵地中去”“我会不怕苦、不怕死,不怕暴尸街头。近期我将用我的‘打贪棍’在郴州范围内,对敢于向我进行肢体接触的官员、警察、保安等人员予以还击。因为:一、我视这类肢体接触是人身攻击;二、我视这类人员为贪官或贪官的帮凶”。
因为上述维权行动,彭新忠遭到报复,其经营的门面也无法再继续下去。彭新忠经过多次讨说法,一直无果。9月12日,无奈之下的彭新忠将一辆车开到了桂阳县政府前,当晚他便被桂阳县公安局抓捕并宣布拘留十天,桂阳县公安局拘留的理由是扰乱办公秩序,依据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第一款。
在拘留所度过了八天后,彭新忠提前二天获释。出狱后,彭新忠将桂阳县公安局告上了法庭,因为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第一款只能警告,不能拘留。经过多次交涉,12月1日,桂阳县法院终于收款受理了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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