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2日消息:今天下午1点半钟左右,晶银债权人一行25人来到地处武昌珞瑜路的群光广场。因为在群光一楼有一组IDU品牌珠宝柜是晶银广大债权人血汗钱垒起来的晶银实体资产之一,这样的珠宝店晶银共拥有三家。事发前,据公司法人代表段毅文说,将债权人的资金投入创建三家珠宝店的就有1000万元之多。今天债权人走进富丽堂皇的群光广场一楼,在最里面,大家找到了IDO珠宝柜,据说:整个一楼的珠宝专卖柜台中,IDU柜台的销售额是首当其冲的。那么,实体在盈利,当然应该支付我们债权人的利息了。
但是据段氏家族说:早在2009年4月16日,三家珠宝店就陆续被青山区公安局查封了。
一、我们不知道查封珠宝店是基于什么法律依据?
当时,正值段毅文监视居住期间(3月10日——4月20日)。而公安局对段实施监视居住的理由是:让段配合建二房地产案件的调查。因为晶银大酒店的产权是段毅文从开发商江城商业有限公司手中购买的。
而珠宝店是以段毅文妻子万景为法人代表的段氏实体,与该房地产案件毫无任何关系。查封珠宝店理由何在?
二、这一查封,就导致IDU总店收回了品牌代理权,致使公司的前期投入,
如:代理费、广告费、入场费、培训费、装修费等全部都损失了。最后剩余的一点珠宝产品,也被公安局搜走。后来总部愿意以9折价将余货回购,但是当时公安局专案组说:“领导不同意卖掉。”就连最后一点剩余货款也回不来了。
三、如果讲不出任何法律依据,又造成了公司珠宝实体的上千万损失,这一损失的所有责任就必须由青山区公安局承担。也应该由案件的决策人青山区政府赔偿晶银投资公司所有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看着生意兴隆的IDU柜台组,债权人们非常难过,大家用血汗钱垒起来的珠宝店就这样成了别人的舞台。债权人们对青山区政法委以魏修祥、胡怡君为首的贪官、昏官们的作为十分痛恨!一定要向他们讨还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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