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红莲(最牛副食店主)
武汉市国土规划部门乱发拆迁许可证、乱裁决在武汉市已是臭名昭著。
请看武汉市规划局颁发汉阳的拆迁许可证居然有一个世上并没有的日子二月三十一日,在这个最多只有二十九天的月份,却有三十一号的拆迁许可证发放(见附件一),这个部门是草菅人命、信口开河的机关,由此可以得到佐证。
大家知道,我原是武汉市五医院的被拆迁人,武汉市规划部门发放过一个拆迁许可证,我是在此拆迁红线图范围内的,根据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我一直要求武汉市规划部门公开其相关信息,特别是拆迁款信息,但是,武汉市规划部门对五医院在拆迁期内暗箱操作不追究,对其拆迁项目监管不力,拆迁款到底截留多少也不查处,却一个姑娘许两家,发放了这个同一地块的属五医院红线图范围内的拆迁许可证,号称是显正街整治工程。
显然,这个工程是一个整治高红莲的工程,因为,从武汉市中长期规划也好,从汉阳区的财政预算安排也好,都没有其依据,这个所谓的工程出笼后,我依然到武汉市规划局要求对其信息公开,可是,这个发了两个许可证的机关就是不按国务院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办,到现在也不对其工程的立项过程与资金来源与工程拆迁款进行公开(附件二)。
公益事业要对公众负责,怕公开,也许就是一个子虚乌有的工程吧。
对一个标的物进行两次拆迁,无论从国务院305号文件还是武汉市130号文件都是没有条款支持的,如果说武汉市规划局要裁决的话,首先要裁决的是它自己,因为,问题是出在它自己,对上一次拆迁出现的问题,他没有先对五医院做出处理,对这一次的拆迁它把责任推给一个在五医院红线图范围内的被拆迁人,鉴于这样的乱行政,希望法院给予纠正。
2010年1月20日
附: 关于对武汉市汉阳区五医院拆迁款与显正街整治工程信息公开的申请书
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局:
我叫高红莲,是2003年你们发放五医院的拆迁许可证的被拆迁人,五医院获得拆迁许可证后,有意拖宕,期间用各种手段打砸被拆迁人的商店,我们报告给你们,你们置若罔闻。
五医院申请拆迁许可证时要有五个条件,但是,现在看来他们根本就不完备,没有拆迁完又没有申请延期更没有办理拆迁完结书。我还在它的红线图内,它的拆迁款现在到那里去了呢?它骗取了拆迁许可证后现在又骗取了拆迁款,你局怎么就不查?请武汉市国土局公开就拆迁款明细及它没有办结《拆迁完毕确认书》为何就可以发放第二个拆迁许可证的事实进行说明。
说到第二个拆迁许可证本来与我毫无关系,但是今天2009年5月27日你局说接受了汉阳建设局的申请,要我与汉阳区建设局要么协调,要么答辩。要么被申请裁决。我也要公开的郑重的申请你局,既然区建设局获得第二个拆迁许可证,如果它不知情是它的事情,但是你局既对五医院发拆迁许可证,又对汉阳区建设局发拆迁许可证是明知故犯,别有用心的。我要求你局,把一个标的物发两个不同项目的拆迁许可证的法律依据拿出来。把五医院拆迁款明细表拿出来。汉阳区建设局与五医院重叠拆迁如果是你局有意所为,不是工作失误的话,请把显正街项目的资金来源,立项过程,立项手续与此项目规划与汉阳整体规划方案一并公开。
据我所知,汉阳区整体规范方案没有显正街整治的内容,一个区的整治与一个城市的整治都是有近期中期远期规划的,而不是一个整治高红莲的计划.请依照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在15日内将信息给本人并将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9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2007年1月17日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七年四月五日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情况;(三)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高红莲
电话: 15971440407
2009年5月30日
高红莲的最牛副食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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