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著名通信维权人士、万人团诉通信企业的领导者、《剥移动的皮》的作者陈书伟先生,因不满深圳二级法院五年多来,近二百个通信案件都判其败诉,且曾在04年底至06年初对其诉讼不予立案也不予裁定不立案,非法剥夺其诉权长达一年多。近期,他在五个上诉通信企业的上诉状的事实和理由中写上“操!”,被福田法院以严重侮辱司法人员为由,拘留十五天。该事件被深圳法院捅到媒体后,谁知事件爆光后,引起国内民众和媒体对法院的一片斥责声。民众一致认为“操”字是多义词、法院没有名誉权、上诉状应当由中级法院管辖,法院打击报复陈书伟等。民众一边倒地痛斥司法不公,遣责深圳福田法院亵渎法律,使该事件当时成为国内一个新闻热点。
今天陈书伟联系民生观察,告知其于2009年6月1日再次向深圳福田法院递交了带“操!”字的上诉状,福田法院应于今天已收到陈书伟的这份“操”字上诉状了。我们问陈书伟为什么再次要写上带“操”字的上诉状?
陈表示,一是案号为2009第122号判决书自相矛盾,一边说联通公司多收取我0.35元,应双倍赔偿共0.7元,说联通公司应当应用户要求在清单上加盖公章,另一边又说驳回我的所有诉讼请求;二、周公昌副院长在五月十二日的新闻通气会上称若再写“操”字依然会受到处罚,我对权势只能“我以我血荐轩辕”。
我们又问,你第二点意思是否可以理解为,用自已再次被拘留的危险来对抗这个乱权的法院?陈表示可以这么说。
历史上,希腊的苏格拉底杀身成仁,用自已的行动对抗恶法,接受死亡的判决;美国的亨利·大卫·梭罗宁愿坐牢也不交纳人头税。这些人都通过非暴力不服从的对抗方式,誓死捍卫公民的权利,对抗包括法院在内的各种势力。今天明知会被非法拘留的陈书伟,再一次试图用行动对抗权力,唤起民众的良知。
陈书伟所从事的通信维权和政务公开二个领域,一直都是在体制内行事,也有利于民众, 更有利于执政者,但陈书伟却因此被深圳政府多次非法软禁,被不明身份的人殴打入院。民生观察将关注陈书伟先生再递“操”字状后的进展,我们也将关注陈书伟的人身安全和人身自由。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9-6-3
上诉状
同城特快专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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