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数百人暴力征地
民生观察据国内媒体消息:芦田村位于永嘉县瓯北镇的北端,有3300多人。2005年,根据浙江省高速公路网络工程规划,修建一条诸(暨)永(嘉)高速公路及温州市绕城公路。据有关方面介绍,诸永高速在永嘉境内,全长64公里,沿途涉及 10个乡镇、81个行政村,需占用农田5900亩,其中永嘉县芦田村被占农田300亩。
2005年初,永嘉县人民政府依据2003年第24号县长令,制定了《诸永高速公路永嘉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根据土地的不同类型,分成五个补偿等级,即:一级地8万元、二级地6万元、三级地5万元、四级地4万元、五级地3万元。芦田村丰产粮田定为“四级地”,每亩补偿(安置)费为4万元。
这份补偿引起了村民们的不满。在他们看来,离温州市甚远的产值低于芦田的一些村土地却评为二级、三级。村民们质疑:什么样的农田才算一级和二级?村民们纷纷向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增加补偿标准,但都没有结果。这期间征地工作一直没有实施,修路动工时间村民们也不知道。
2005年8月3日,部分村民到罗东办事处找有关负责人尤某论理,尤与村民厉东南发生口角,尤警告厉东南说:你给我注意点。第二天晚上厉东南在家被4个不明身份的蒙面人无辜砍伤头部缝了8针。
芦田村民指,政府及施工方没告知村民征地或征地具体时间;没有与村民开会签订征地协议;没有与村民落实具体补偿安置标准;政府部门没有张贴任何征地公告;对村民每户农田未作丈量登记;青苗赔偿未作评估等。村民们随后前往罗东办事处、镇高速办、县指挥部要求就上述有关事宜落实后再动工。
2005年10月8日,诸永高速公路永嘉段总指挥朱某、副总指挥徐某带领300多施工人员及干部等人来动芦田村强行施工,村民们纷纷上前阻拦。最后村民厉凤杭肾脏被打出血,有关部门无人过问。
诸永高速公路永嘉段指挥部征迁科徐科长说:《土地法》不适合我们这里,我们这里征用土地都是以县长24号令办的。永嘉县国土资源局征地事务所陈所长当年对《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说:我们这里一般的项目都是先用后征,领导点头就行了,等大量手续办好了,再用地与领导的要求有矛盾,诸永高速征地可能没批下来。前段时间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也来人了,说这是违法用地,但后来没有通报批评。我们有“县长24号令”,我们各项工作都以“24号令”执行的。我知道芦田村的农田是好,赔的是有点少,但“24号令”有规定,我们改不了,没法改,一改就乱了。
在永嘉县一些村民看来,国法应放在第一位,他们认为地方政府应依法办事;而在永嘉县有关部门和个别领导看来,有了“县长24号令”,他们就必须执行“县长24号令”。
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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