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甘肃庆阳合水县电信局与我取得联系,以庆阳市新农村信息化建设服务领导小组的名义,电信局的郝月局长与业务经理赫虎军给我在地,吉现乡政府所在地在我租用的民房上挂上了,[吉现乡信息服务部]的牌子,根据我与甘肃电信庆阳分公司签订的协议6、5条明确规定,电信以公开或公告的方式对电信用户作出的承诺自动形成协议的一部分,因此我与合水电信成了上下属关系。合水并且明确了服务范围,科技医疗信息查询,农业信息发布,教育,培训,电信业务宣传,并且与我签订了[甘肃省电信有限公司服务协议 ]。
电信公司首先给我承诺解决营业执照问题并且协议每月收取10台电脑168元的宽带使用费,让我自己购置9台电脑及各种软硬件设施,进行便民服务,但在开展业务实际操作过程中,电信公司违背协议,不办证照,撤回承诺,并且乱收费把一月168元的商务领航给我涨到309元每月,在以前有一个月对我乱收费942元,给我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信公司对我实行了商业欺诈,因此我多次向电信公司进行交涉存在的具体问题要求给我办理营业执照,经办人员只在当地乡政府开来一份所谓的证明并且说有了当地政府的同意,他们便在当地县政府给我们这些信息服务部办证照。
可是2008年12月8日,合水县文化局来了一批人在电信局营业执照没有办理下来的 情况下,以文化局李永军为副局长的一批执法人员以无照经营网吧的条款抱走了我电脑主机箱8个。我多次找电信局协商,向他们索要营业执照,电信局的郝局长向我解释,他们并没有向县政府部门申请办理农村信息文化站的执照,他们告诉我是他们电信局在各乡镇自己设立的站点,他们不能向文化局给我要回电脑,去了文化局处罚他们。我才知道电信局给我承诺的牌照是骗局,挂的牌许可的范围是废纸一张,在我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花了 1000元赎回了 我的电脑,但文化局并不承认这一经营属于合法。
跟电信局交涉多次无任何结果,向电信客服投诉多次,答应办理中就是不见解决问题,电信的客服还说合水电信局把我起诉了,恶人先告状,电信严重的违背物价法,乱收费,这是一家堂堂正正的国有公司之所为吗?符合电信的八大承诺吗?电信的所作所为对和谐社会构成严重威胁,能称所谓便民服务吗?国家政策规定对涉及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严重查处,电信的做法是很过分的。不但不加以改正电信的收费,还打电话威胁我说什么让我在庆阳地区以后不要呆了,后果自负,对我个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
宪法是保护人身自由的,不受任何形式的威胁,所以希望信产部进行调查处理整顿庆阳电信的乱收费,给人民群众给一个满意的答复。根据物价法,电信2M宽带报价就是600多元包年,可是电信一月最多就收了我94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第十五条规定,消费者有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第十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仿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的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合水电信局协议与我约定一月168元的宽带使用费却收我309元严重违法,合水电信局对我提出的问题没有实质解决的诚意,而且故意拖延与无理拒绝,局长态度恶劣,蛮横无理。
我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向信息产业部提交我的问题。电信局的管理丑红鹏对我进行欺骗说他一定向局长建议解决我的问题,可是现在什么消息也没有,还联系不上丑红鹏本人,打他们单位的同事的电话,就说下乡去了,打丑红鹏电话不接,业务人员还放话说要起诉我,我等了几个星期等法院传票,到现在也没有见到任何传票。可见合水电信的服务质量,信息产业部是电信的主管机构,对电信的违法乱纪行为负一定的责任,希望责令合水电信遵照八大承诺退还对我的一切乱收费。并且赔礼道歉,和赔偿对我的一切经济损失。如果信息产业部解决不了我的问题,对我出示调节失败相关说明,以利我使用法律手段维权,上访,控告,国家对三农问题十分重视,我被合水电信局害苦了。合水电信局把政府的民生观念根本没有放在眼里。对政府三农问题的政策一无所知,不懂科学发展观,也理解不了胡总书记的思想,可见局长本人庸俗与无能,不知道八荣八耻,希望信息产业部调查我的问题与维护我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大众的合法权益。
雷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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