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民生观察接连收到河南安阳、湖北大冶发生暴力拆迁伤人事件的投诉。昨天晚上,河南省安阳市辉府胡同(安阳中原宾馆大门前100米路东)王天成 家突然来了二十多个地痞模样的人,这些人来后见人就打。当时王天成 和一个侄儿正在屋外,二人与歹徒发生冲突,歹徒随即用砖头砸二人,王天成 左脚被打骨折,王的侄儿也被砸伤。二人退到屋里与另一侄儿岑新东等人汇合后,以啤酒瓶等物品进行反抗,歹徒们则继续用砖头砸门、砸窗。王家的门、窗顿时被砸烂,屋内也被砸得乱七八糟。今天,王天成等人在屋上挂出大幅抗议标语.
王家的房子有四、五十平方米,临街,是门面房。可开发商不承认他们家的房子是门面房,王天成等人因此一直拒绝签字搬迁。
另外,11月25日,湖北省大冶市金湖街办北河村欧阳为喜家也发生暴力拆迁。据欧阳为喜的儿子告诉我们,他家当天被强拆时,是金湖街办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安清为首的五、六十人来强拆的,他母亲宋光容因阻止强拆被黄安清连踢几脚,并踢翻在地,致使其多处受伤。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12、2
附欧阳为喜的申诉信:
关于非法暴力拆除欧阳为喜等4户房屋
的情况反映
:
我叫欧阳为喜,是湖北省大冶市金湖街办北河村13组村民,2008年11月25日以金湖街办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黄安清为首的五六十人在无折迁协议、屋内所有用品、粮食和生产生活设施未搬出的情况下非法暴力拆除至我等4户2栋540平方米房屋成为废墟,层内所有设施用品砸成碎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多万元,并造成我妻子宋光容等三人受伤。
在此之前金湖街办人员曾与我们协商过两次,我们通过口头方式和书面方式提出几点要求:1、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对于拆迁补偿价格存在争议的,可以按法律程序,对我家房屋进行市场评估,走合法拆迁之路,不得野蛮拆迁,或参照大冶市政府出台的拆迁补偿标准:拆一还一或按不低于840元/平米的标准进行货币安置;
2、根据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关要求,我们提出,安置地的宅基地面积,不得少于我们现有的生活面积。
3、处理在达成拆迁协议前,破坏我家生活设施、破坏政府形象的极少数政府中的害群之马(在协商之中,黄安清亲自砸坏我们的水泵、电线盒等),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承诺在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之前,不得野蛮拆迁,合理合法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利;
4、由于拆迁后,我们尚有部分房产位于协调指挥处所称高速公路外沟边缘5米的补偿区之外,但该部分房产不足以维持我家目前的生活水平,应给予拆迁补偿,一并拆除。我们将上述请求也书面告知了黄安清。
黄安清等一行约五六十人身着制服、头戴钢盔带着挖掘机于2008年11月25日上午到我村。黄安清对着我们的房屋指挥挖掘机:拆!有人提醒此屋未签订拆迁协议,黄说:拆!钱不是!用钱砸死他。我说:你们就像电视中的国民党一样。黄说:共产党有的时候比国民党还坏。我小儿子在他们非法拆除过程一直与村长通话,其抢过电话破口大骂威胁回大冶要打死其我儿子(我小儿儿在重庆工作)。我妻子宋光容上前制止他们非法拆迁,被黄连踢几脚,并踢翻在地,致使宋光容多处受伤。他们人多势众欺我村小人少四五个对付一个,采取暴力手段不让我们靠近(有照片和视频为证),我们三人受伤,片刻之间房屋成为废墟。更为可恶的是:他们在房屋上锁情况下破门而入非法拆除。
非法拆除时,我迅速报警,110出警后到现场置之不理,导致我家房屋被非法拆除,形成人为汶川大地震,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其中可拆除回收部分无法利用,造成资源浪费,这种行为同胡锦涛主席提倡构建和谐社会和节约型社会的大政方针背道而驰。年关将至,寒冬即将到来,我们已无处安身。
在此强烈要求政府、信访部门伸张正义,为民作主。在此强烈要求:1、严肃处理害群之马黄安清、妥善安置受伤人员并向受害人赔礼道歉;2、赔偿所造成的6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3、尽快落实安置地点;4、尽快协商修路造成的其它问题。
2008年11月26日
王天成的家
欧阳为喜家被拆的房子
欧阳为喜家被拆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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