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下旬,我对正在北京的俞庙强进行了采访。第一眼见到俞庙强,感觉他是个利落、稳重的年轻人,根本无法和“被精神病者”划上等号。后来,在他娓娓道来自身的遭遇后,才震惊于现实的残酷。下文是根据俞庙强的谈话整理而成。
俞庙强,江苏南通海门市人,1981年12月21日生,农民。他的“被精神病”源于2002年的一次外派劳务,因对工资结算违反约定的数额不满,又对法院的判决有意见,而寻求最高法司法救济。由此,而得罪地方政府,在维稳的要求下,而被精神病。
2002年7月,同村人俞树强雇佣他去阿尔及利亚打工,当时约定工资75元/日,2003年3月回国结算时,却以60元/日的标准支付。为此,俞庙强将俞树强诉至海门市法院。2004年4月,海门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俞庙强签字认可了双方的结算,不存在拖欠。俞庙强认为一审判决通篇没有法律依据支持,他们之间是有劳务协议的,很明确的约定是75元钱一天,结算的工资并不符合合同约定,是违约。之后,俞庙强上诉。但是,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
俞庙强又申请海门市检察院抗诉,海门市检察院不给予抗诉。这样,俞庙强就来到了北京,到最高法进行申诉。在最高法,他遇见了海门市截访的人,其中一个女的告诉他,他这个案子可以抗诉,也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介绍他回去找某某。对法律程序不十分了解的俞庙强听信了她的话,回去了。
2007年,没得到任何解决的俞庙强再次来到北京,海门市法院遂找其进行了谈话,并说他的事镇政府答应解决。于是,俞庙强找到了镇政府,镇政府有一个叫冯伟(音)的秘书接待了他,还是劝他寻找法律援助。这样,在2007年7月份的时候,他又来到了北京,一边打工,一边上访。这时,俞庙强接到了冯伟的电话,说他的案子有进展了,还有一些情况需要他补充,让他回去。
返家后,俞庙强去了镇政府,“那天是星期天吧,有四个人,跟我说要了解情况,我跟他们说法律上的事情,他们说不懂,我很奇怪。”“那次过后,在8月25日,冯伟打电话给我说,这案子有进展了,让我去镇政府一趟。”到了之后,镇政府维稳办主任宋云华和村书记张雪峰还有另外两个人要求俞庙强一起去上面。俞庙强对“上面”的理解,是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或检察院或人大,就和他们过去了。其实他们把他带到了海门市仁济医院,那是一个精神病医院。“带我到了里面后,就不让我出去了,我才知道那是一个精神病院。我要跟他们出去,他们就强制的把我绑在病床上。我挣脱不出,直到中午吃饭的时候,才有人给我松绑。在那里我遇见一个上访的的老同志,他说我是因为上访了,才被送到这里来。” “精神病院里面关着的精神病人有杀人的、有吸毒的,很恐怖,卫生条件也不好。”“第二天(8月26日),我父亲知道这个事情后来看我,我就和我父亲说,让我们村民给我证明一下我的精神状况。”
就在8月26日,俞庙强的同村人知道这个事情后,纷纷表示愿意给他作证。当他的父亲拿着村民们的证言,到镇政府、精神病院交涉,要求释放俞庙强的时候,镇政府和精神病院却互相推诿,不肯放人。俞庙强的父亲于是来到海门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是这样回答他父亲的:谁抓他的谁放人。他的父亲就又来到镇政府,俞庙强的叔叔俞金龙以及俞庙强远在上海的哥哥也跑回来都陪同俞庙强父亲一起到了镇政府。俞金龙当场表示,如果俞庙强真有精神病,不用他们给查,家人自己会请精神病鉴定专家给查,可镇政府还是拒绝放人。后来,有老乡来看他,给他寄钱,想找一些关系,看看能不能放他出去,但也没实现。这样,直到两个月后的10月31日,镇政府来人后,精神病院才将俞庙强释放回家。镇政府并让他写了保证,不再上访,不再告状。
俞庙强在精神病院曾遭到殴打、强制灌药等虐待。俞庙强说:“没有相关医生为我诊断,我还遭到了精神病人的殴打。”“他们强制给我吃药,我把药含在嘴里,他们走后,我就吐出来。”“再给他们除草的时候,才是我最高兴的时候,因为那样才能见到点外面的阳光。”
在2008年7月14日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解的过程中,俞庙强又遭受到镇政府宋云华、村书记张雪峰的阻挠,并又被强行带离,非法关押于江门市余东镇派出所。在那里,俞庙强遭到了刑讯逼供,被强迫写了保证书。这样,为了维护自身安全,也为了谋生,俞庙强开始了逃亡生涯。逃离家乡的俞庙强,四处漂泊,在老乡的介绍下,先后在西安、天津、北京打工。他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形什么时候能结束,因为那是一个政府行为,它有公权力。
“我十分思念家乡,很想回家和家人团聚。”“前几天,我收到了家人给我捎来的家乡特产,我好兴奋。”俞庙强面对镜头如是说,镜头中的他,眼中涌出了泪花,感伤而又无奈,真诚而又祈盼。他多么希望早早结束这四处漂泊、无依无助的生活,可是,谁又能帮助他呢?
本刊编辑:柳梅
2013、2
正在北京的俞庙强
以下是俞庙强的采访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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