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陈铃光,现年54岁,系福建省福安市城阳乡秦溪村农民,退伍军人,为人正义。
我因反对违法征地,于2005年1月被黑社会派七个人埋伏到我家门口,把我打伤致残,福安公安两个月多不抓人。
同年2005年3月份,公安部原周永康部长派人来到闽东医院探视我,并说在3天内就把嫌疑人全部逮捕归案。本人一贯务农,深受村民护戴,被群众选为村民代表,廉政监督员,经济管理监督小组组长,经常宣传党与国家的方针、政策!一身清白。城阳乡书记施晓华与秦溪村委干部违法强夺村民土地,用尽各种手段。
国家政策有什么用?中央精神有什么用?人道主义在哪里?我当年到前线部队站岗放哨三年回家,因为是农民没有安排工作,现在我按照国家政策,党中央的精神,保护农民自己的命根土地,把我当为反革命逮捕关押于牢中之苦95天。我家属从和我同监狱的犯人处得知,我在监狱里得了重病已经昏迷30多个小时也没人管,有严重生命危险。听到消息后她受惊吓,吃尽大苦、受尽委屈、花尽代价去求跪他们多天数次,才把我取保候审放出来。我去当兵保卫祖国,我回家做农民为了保护自己的命根--土地,结果把我当成反革命。我经多处反应无效果,请求国家为民做主!
事实因2003年6月24日,全村群众最后余下136亩耕地被城阳乡书记施晓华与秦溪村委干部策划盗卖掉,该征地手续不完整:没有依法召开村民会议、没有张贴公告、没有安排村民失地后的就业与生计,强行征地,调动黑社会派50多人到征地上殴打村民,群众不服强烈反映阻止后,才煞住。
2007年9月14日,那些人又在本人与村民的耕地上抢建,群众多次阻拦无效;本人为维护农民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为保护命根土地,我写了横标语挂在自己的耕地上:“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精神,要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要求立即停止违法施工枪建。”
我按中央精神、国家法律来保护农民自己的耕地,没有违反法律法规,但是城阳乡派出所所长陈济林,竟然以莫须有的罪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把我逮捕,从2007年9月14日至12月18日,我被关押了95天!
他们如此乱抓无辜公民、违反宪法,与党纪国法背道而驰!对受害者无理逮捕关押。要求上级对施晓华以及福安市有关领导利用职权压迫群众,严肃依法追究,维护法律尊严,以平安民心!陈济林身为公安干警不顾法律,他有违法领导分子为靠山,伪造条件,乱抓无辜,请求严厉惩罚。撤销我无中生有的逮捕罪名,讨回公道,还我清白,赔偿我被造成的所有损失。并赔偿被害成得病、残疾,不能劳动无法养家与供儿上学的责任。
申诉人:福安市城阳乡秦溪村农民 陈铃光
电话:18959326186 13073963506
身份证号:352226195603143019
200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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