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日,武汉拆迁户彭永胜“要求政府和拆迁公司返还被非法侵占的拆迁协议书”一案,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武汉中院认为,一审判拆迁户彭永胜败诉,该判决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法院重审。详情请浏览:http://www12.asphost4free.com/wuhan027
据彭永胜介绍:这个案子很简单,2002年,武汉东湖开发区管委会(政府部门)勾结拆迁公司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拆迁,非法侵占了和所有拆迁户签订的拆迁协议书,拆迁完毕后肆意违约,恶意侵占拆迁户的合法房产。特别是外来投资创业者,损失最为惨重,因为非法拆迁,家家倾家荡产。后来拆迁公司武汉东湖高新集团改制,所有相关债权债务、文件资料都转给了另一拆迁公司武汉光谷建设投资公司。
2007年5月下旬,拆迁户彭永胜起诉政府和拆迁公司,要求他们返还本属于自己的拆迁协议书。彭永胜将起诉书递交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庭姓施的女庭长在得知被告是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告政府部门,于是拒绝接起诉书。彭永胜只好天天去法院,要求法院给他立案,在坚持了数天之后,2007年5月29号,法院总算勉强接了他的起诉书,说要和领导研究商量后才能确定是否能受理这个案子。
过了一星期,彭永胜再次去法院, 立案庭的女法官公然偏袒被告,反复训斥他,并说"我不可能给你立案,也不会给你写《不 予受理裁定书》,我连一张纸都不会给你"。施庭长强迫彭永胜去找被告和谈,谈了两次,根本谈不拢。于是彭永胜每个星期都到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要求立案,跑了一个多月,都没有结果,法院就是不给立案,也不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他找法院纪检组一位姓柴的法官,这位法官很客气, 说需要集体开会研究研究,才能决定。一个多星期后,彭永胜再次到法院去找法院纪检组姓柴的法官,柴法官说不能给他什么明确答复,不愿意见他,不让他进办公室。彭永胜迫不得已,当着法官的面给各级纪律检查部门打电话投诉。迫于无奈,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7月12号给他立了案。为了立案,彭永胜足足跑了44天。
在2007年8月31日的一审正式开庭,审判员是全国道德模范、“人民公仆”吴天祥的女儿吴新莉法官。政府和拆迁公司为了逃避履行协议,否认和拆迁户彭永胜签订过书面拆迁协议书。彭永胜手上现有的证据----被告高新集团支付房屋拆迁补偿款及过渡费的银行存折,仅能证明双方存在拆迁与被拆迁,补偿与受偿的法律关系,不能证实双方曾就房屋拆迁事项签有书面的《房屋拆迁协议书》,第一次开庭彭永胜很被动。
庭审后,彭永胜在2007年9月2日到9月12日期间,对拆迁协议书的下落展开调查,他先后找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并暗地里全程录音取证。调查过的相关负责人有:拆迁公司东湖高新集团拆迁负责人钟铭13808669458、曾经管理拆迁协议书的施跃华会计027-81732028、现在仍非法侵占着拆迁协议书并拒不认账的武汉光谷建设投资公司余昌毅会计027-81732030、拆迁业主(老板)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信访办公室匡红兵主任027-67880317、负责拆迁安置善后事宜的东湖开发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钱海燕局长和张智良局长电话:027-87561581。
彭永胜成功地录制了13段关键的谈话录音,这13段录音不是一个个孤立的证据,而是一个前后连贯,逻辑严密的证据链。这些录音很清楚地显示:拆迁户彭永胜是和拆迁公司拆迁负责人钟铭13808669458签订过书面《房屋拆迁协议书》的;关南村及整个流芳街成千上万的拆迁户都没有拿到拆迁协议书;所有拆迁户的拆迁协议书现在仍被武汉光谷建设投资公司余昌毅会计027-81732030非法占有。
2007年9月13日,彭永胜将这13段谈话录音刻录成光盘,作为新证据交给法院,吴新莉法官组织原被告把这些录音听了一遍,但并未对录音证据里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质证确认。听完后,吴新莉法官对拆迁公司代理人余昌毅会计说:“你回去找一下啦!看他的拆迁协议书放到哪里了?”很显然,吴新莉法官当时已经听出来事情的真相。余昌毅会计继续狡辩说没有找到彭永胜的拆迁协议书。彭永胜对余昌毅会计会计的狡辩很不满,表示“海外媒体将采访报道,还狡辩?”吴新莉法官说,法院是独立办案的,不会因为被告是东湖开发区管委会(政府部门),就偏袒东湖开发区管委会;也不会因为彭永胜说要上访或海外媒体关注就偏袒他。法院会秉公办案,不会屈从任何压力。当天没有宣判,法官说需要请示研究合议后择日宣判。
2007年10月11日,一审判决书已经拟定好了,法院认为“原告彭永胜在开庭审理结束后提供的电话录音已超过举证期限,且仅凭该录音资料,在无其他证据佐证下,也不足以证实双方曾签有书面协议的事实。故原告彭永胜所称双方签有书面《房屋拆迁协议书》的证据不足。”“驳回原告彭永胜的诉讼请求。”吴新莉法官标榜的所谓“秉公办案”没有兑现,牛皮吹炸了。全国道德模范、“人民公仆”吴天祥的女儿吴新莉法官027-87568278居然也知法犯法,枉法判决,制造出这起黑白颠倒的冤假错案。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全国道德模范、“人民公仆”吴天祥是武汉市政府倾力包装的武汉公务员新形象。至于吴新莉法官做出这个判决,是出自她的本意,还是受到了来自行政部门的压力,现在还不得而知。彭永胜认为,如果受到了外界的压力而做出枉法判决,,吴新莉法官应该勇敢地站出来,披露事实真相:这个黑白颠倒的判决是怎么出笼的?
彭永胜上传到youtube视频网站上的一段拆迁户集体上访抗议的录像,配备了英文介绍,引起了国际著名传媒英国BBC广播公司的注意。十七大前夕,英国BBC广播公司4人采访组飞抵武汉,现场采访彭永胜,了解武汉拆迁排外丑闻的真相,花了将近3个小时,录制了专题节目.
一审判决结果早在2007年10月11号就出来了,怕彭永胜不服判决,在“十七大”期间进京上访,迟迟不宣判,一直拖到“十七大”结束后的2007年10月26号才宣判。彭永胜当庭表示不服,要坚决上诉。他要求复印一审庭审记录,被吴新莉法官拒绝了。她说只能查阅摘抄,不能复印或拍照。结果,9个页面的庭审记录,彭永胜足足抄写了2个小时。他认为吴新莉法官这是典型的滥用职权。
在十七大期间,武汉警方每天派警察到彭永胜家里去,看他是否在家,警告他不许进京上访,否则将面临严厉处罚。2007年10月16日,海内外多家新闻媒体纷纷报道“武汉上访拆迁户彭永胜被严密监控,不许进京上访”的新闻,如民生观察网、六四天网、海外博讯网、自由亚洲电台、新唐人电视台等。
2007年11月1号,武汉警方派两个警察到彭永胜家,警告他不许接受海外媒体采访,不许写博客揭露武汉政府不诚信,歧视侵害外来人口的丑闻,警察说,这个世界多一个谁少一个谁无所谓,叫彭永胜好自为之,彭永胜感到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这次警察威胁上访人员的谈话录音在网上曝光后,再次引起媒体的关注,海外媒体纷纷报道转载,中国监督网等多家维权网站表示密切关注。
2007年11月1日,彭永胜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武汉中级人民法院。经过5个月漫长的等待,2008年4月2日,武汉中院在组织了一次调查,和若干次合议庭合议后,顶住了来自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依法做出裁定:撤销武汉东湖开发区法院的一审判决;发回原法院重审。
彭永胜认为这个判决是公正的,在这场“民告官”的官司中,武汉中院没有维持原判,说明武汉政府部门行政干预司法审判的行为在武汉中级人民法院撞了墙,这是一个好兆头。
在诉讼过程中,彭永胜采用电子邮件群发的方式给国内外数千家新闻媒体去函,运用博客,论坛,留言板等各种网络宣传工具,进行铺天盖地地宣传,扩大了影响。这起案件的二审,不仅引起国内维权网站和海外媒体关注,还引起了国内主流媒体的注意,《财经》杂志记者发来短信和邮件,询问案情,关注武汉的投资软环境现状。各省商会也非常关心,想了解详情,以供商会成员企业作投资决策参考。
另外,2008年3月31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email protected]在收到彭永胜的电子邮件投诉后,及时地回复他的邮件,并把彭永胜的投诉转交给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处027-87231676 ,依法行使自己的监督权。这是几年来,彭永胜给各级政府部门群发大量电子邮件后,收到的唯一一份官方正式回复。值得一提的是:2006年,正是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与坚持,才揪出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周文轩的腐败问题。
彭永胜表示,这个案件发回重审,希望武汉东湖开发区人民法院认清形势,公正执法,有错就纠,努力维护武汉的司法形象。同时也提醒武汉东湖开发区管委会和两个拆迁公司----武汉东湖高新集团和武汉光谷投资公司:诚信是一个城市和企业长远发展的基础。一个不讲诚信的城市,必将遭到投资者的唾弃;一个不讲诚信的企业,必将被社会淘汰。市场经济社会,一定要遵守最基本的游戏规则,靠耍小聪明,耍流氓无赖,迟早是要走进死胡同的。缺乏诚信的湖北武汉,如何实现中部崛起?政府厚颜无耻地欺骗、歧视、侵害外来投资创业者,谁还敢来投资?
在司法不独立的大背景下,这场“民告官”的官司能取得这个结果,显得难能可贵。彭永胜对海内外新闻媒体对这个案件的关注表示诚挚的感谢,对顶住行政压力作出公正判决的武汉中级人民法院王汉萍审判长027-65686378、熊青审判员027-65686233、汤晓峰审判员027-65686353和叶欣书记员,以及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湖北省人大,表示深深的敬意。
现在,包括彭永胜在内成千上万的拆迁户的拆迁协议书,仍然被拆迁公司武汉光谷建设投资公司余昌毅会计027-81732030非法侵占着,余昌毅会计拒不认账,拒不返还。彭永胜恳请海内外正义人士继续关注案件的进展,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以实现案件的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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