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观察曾在2008年3月18日,披露了全国首位被送上法庭接受审判的通讯维权人士陈曙光的情况,今天,我们获悉,陈曙光案已于昨天进行了宣判,宣判地点还是在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法院,宣判从上午十点开始,约进行了一个小时。
法庭判陈曙光敲诈勒索罪成立,涉案金额被认定为九千九百元,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2年。陈曙光在被关押了233天后,于昨天晚上六点钟已被释放回到家中。
据陈曙光今天对我们讲,法庭宣判前,在羁押室内,有法警做他的工作,“接受法庭的宣判算了,不要上诉”。 陈曙光说,他不接受法庭的判决,他敲诈勒索,他是在做维权。陈曙光更对法庭把他替别的手机用户申诉,别人收的钱也算在他的头上感到不满,他当庭表示要上诉。
民生观察工作室
2008-4-4
陈曙光判决书
相关背景情况请见:
全国首位通信维权人士案开庭 国内通信维权面临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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